王红梅:让原民办教师老有所养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2-01-16 16:02:46
让原民办教师老有所养——访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王红梅
“我做了几十年民办教师。像我们这样的民办教师离开了三尺讲台,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在庄稼地里,我都不如我婆娘。”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张掖市甘州区南关学校教师王红梅在深入基层调研时,经常有原民办老教师用皲裂的手拉着她“诉苦”,让她心生感慨。
作为从事教育工作多年的省人大代表,王红梅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她立足本职岗位,直面教育领域出现的矛盾问题,先后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工作负担的建议》《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问题的建议》《关于解决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建议》等,有效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今年,我将重点关注原民办教师生活困难问题,让这些曾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民办教师老有所养。”王红梅说,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经济发展相当落后、教师资源极其匮乏。在那样的环境下,原民办教师面对工资待遇微薄、“两基”任务繁重、教学环境简陋等问题,依然坚守岗位、无私奉献,为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作出了巨大贡献。1997年,国家出台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政策,通过实施“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将绝大多数民办教师转为了公办教师,但也有不少民办教师离开了教育岗位。2010年,政府出台政策,为离开教育岗位的民办教师发放了工龄补助。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些进入暮年的原民办教师用这点微薄的补助支撑生活,显然是杯水车薪。
“调研中,我们发现原民办教师离开教育岗位后,因无其他特长,大部分都从事体力劳动。如今,他们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王红梅语气沉重地说,“这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带着这些问题,王红梅披星戴月,不断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倾听心声,掌握第一手“资料”。基于此,她将向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建议: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在已有养老补助发放标准基础上,酌情考虑将原民办教师月补助标准提高至不低于农村一类低保户补助标准,并随农村一类低保户补助标准调整而调整;补助资金由地方民政部门统筹发放。同时,按目前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生活补助标准,确保这些原民办教师老有所养。(甘肃人大客户端记者 瞿杜熙昕 高启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