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坚持人民至上 彰显中国特色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甘肃日报 发布时间:2020-06-15 11:07:13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是真正意义上“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法典。民法典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生活的点点滴滴,关系着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的颁布实施,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治丰碑。
近日,记者分别采访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光华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迟方旭,请两位专家就民法典的意义、特色和亮点进行了解析。
为“实仓廪”“明礼节”保驾护航
——专家解析民法典之一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以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共7编1260条的创新体例编排与内容设计,奠定了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光华谈民法典时这样说。
刘光华告诉记者,特别是民法典在第一编总则中,非常精炼地用了12个条款,完满地将立法目的与立法原则进行了全面且不乏创新的表达。例如被广为称道的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原则。民法典开篇第一条的内容,更是充分展示了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与时代价值。
刘光华认为,不管是在《说文解字》中,还是其他古代的权威汉语文献中,法与典不仅通义互换,而且还兼具了比现代汉语更为丰富的指代、修饰与施动功能。以典(code)的形式来承载法律的内容,是人类理性参与国家社会治理及规则体系形成的必然结果。以古巴比伦法治文明成果的《汉谟拉比法典》与古代中华法系制度成果的《唐六典》为代表,古今中外都不例外。到了近代欧陆罗马法复兴后,法、德民法典才真正将法典的理念、制度和文本都推到了不同时代的巅峰。上述大陆法系传统与深受其影响的国家所颁行的具有里程碑意义和世界性影响的民法典,大都是为其民族复兴、社会转型、国家崛起等核心价值目标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着处于相同的时代坐标,并肩负着同样的历史使命。
刘光华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人的民事权利宣言书与防护墙。它的首要立法目的,就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过去180年的近代化探索,尤其是过去40余年的改革开放成功实践,使得“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等理念,以及人格权独立成编,已成为现代中国社会的基本共识,成为中国任何民事立法都不可动摇的基本准则。
刘光华认为,民事主体的市场主体身份与经济价值取向,在民法典中得到了集中体现。所以,如何吸收借鉴世界主要民法典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有益法治经验,如何总结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在民法典中概括和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成果,就是立法目的。我们有理由相信,民法典必将成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与重大举措。
刘光华说,民法典从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内在要求出发,明确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入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为未来民法典围绕中国特色法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预留了非常充分的空间。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注定要为全体中国人民“实仓廪”“明礼节”保驾护航,并一定会通过自身的不断充实完善,而对人类的民事立法做出充满中国智慧的世界贡献。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专家解析民法典之二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再恰当不过。作为我国未来民事法律领域的主要遵循依据,民法典的各项原则、规则、制度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扬以人为本精神为主线,围绕着时代之问、中国之问徐徐展开。那么,民法典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有哪些热点和亮点?记者日前采访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迟方旭。
物权编之热点解析
迟方旭说,“物权编”设置了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五个分编,详细区分了人对物关系的五种内容不一的权属类型,专门回应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与个人生活居住密切相关的物业管理问题,尤其是由业主决议达成共识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的难题一直难以落实,所以民法典通过具体的规则设计,降低业主形成决议的门槛,旨在消除决议悬而难决的现实困境。比如最常见的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的归属争议,因《物权法》的模糊性规定滋生了一系列矛盾和纠纷,“物权编”吸取经验教训,规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这一明确的回答将在未来发挥维护业务合法权益和定分止争的作用。
“物权编”中的又一创新亮点就是规定了居住权制度,这是解决“住有所居”,保障个人居住利益的重要规定,老年人将其所有的房产出卖给他人并在该房屋上设定居住权,第三人通过按时支付生活费或保险费的方式向老人缴纳房款,并在老人去世以后取消居住权,处置房产获得收益。这种“以房养老”规定既增加了房子的利用价值、又保障了养老需求。
“物权编”中有相当多的法律条文围绕土地制度展开,对土地上的权益争议、土地承保经营权的完善等都作出相应的改变和调和。如对土地经营权及其流转问题作出专门调整,这是顺应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响应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这都是针对中国的时代问题回答。
合同编之热点解析
迟方旭说,“合同编”共29章,称之为民法典“半壁江山”毫不为过。其中亮点颇多,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反应的问题也予以了回应。
“合同编”中细化了日常生活交易中常见的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进一步强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提示说明义务,加强对接受格式条款一方的保护。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处于弱势地位,再加上部分开发商会惯用冗长、复杂的格式合同模糊购房者视线,达到为其谋取不合理利益的目的。“合同编”重申、细化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施加给卖房者更多的提示说明义务,严厉打击房屋买卖市场的乱象。
近几年来多起“霸座”“霸铺”,公交车上攻击司机抢夺方向盘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文明事件时有发生,有损社会文明风尚、破坏他人的乘车体验,有的更是酿成惨剧,“合同编”对此也作出回应:“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对于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这些规定有助于约束乘客行为,督促乘客依法依规乘坐交通工具,维护广大旅客和司乘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合同编”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的“名正言顺”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便于业主对物业服务事项予以监督。
侵权责任编之热点解析
科技日新月异发展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也导致人肉搜索、滥用人工智能技术随意更换他人肖像制成影像、网购产品缺陷等网络侵权形式五花八门。迟方旭说,“侵权责任编”回应数据时代发展需求,采取更多有针对性的措施,规定了“权利人通知平台——网络服务商转达该用户——用户反馈网络服务商——平台再转达给权利人”的网络平台侵权流程,还规定因为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仅如此,民法典还考虑到根据侵权产品、侵权方式、存储处理能力、服务类型等不同特点,赋予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侵权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决定采取何种必要措施的权利,更具有操作性。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公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医疗纠纷既是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现实问题,也是“侵权责任编”必须解决的棘手难题。迟方旭说,“侵权责任编”专设医疗损害责任一章,完善医方的说明告知义务以保障患者知情权,当然在抢救病危患者又无法取得患者或近亲属意见的,医方可以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还新增加了医疗机构的患者信息保密义务以保护病人隐私,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提供患者病历资料以避免因为拖延提供产生的医患纠纷,格外注意,“医疗费用”将不再属于医院需要提供的病历资料。
高空抛物致损问题由来已久,没见到天上掉馅饼,板砖、花瓶倒是屡见不鲜,举证责任倒置的高空抛物案件饱受争议,赔偿责任人往往觉得自己“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落”,凭什么自己为别人的过错“买单”。对此“侵权责任编”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由侵权人承担相应责任,明确了公安等机关利用刑侦手段及时调查确定侵权人,只有在经过调查仍不能确定侵权人的,才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并且对侵权人享有追偿权。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还新增了建筑物管理人对高空抛物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合理义务的依法承担责任。
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
——专家解析民法典之三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
“伟大的时代孕育了伟大的法典。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标志着我国从民事单行法时代迈入民法典时代,充分体现了最大程度保护人民权利的宗旨。人格、继承、婚姻家庭,民法典标注着每个人一生的权利,如今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正向14亿人开启书页。”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迟方旭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民法典的出台作了这样的阐述。
人格权编之热点解析
“人格权编”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共6章,51条文,不仅属于民法典编排体系的创新,更是民法典坚持人民至上、弘扬以人为本精神的印证。迟方旭认为,在网络科技、数据科技和生物科技正在呈爆炸式发展的当下,“人格权编”为增进社会福利,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人格权编”为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设置底线规则,将其纳入法律轨道,确保其能规范运行。这些医学和科研活动因为都涉及人的生命健康、人的尊严、伦理道德等,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限制。
“ai换脸”形成“只需一张照片,出演天下好戏”的状况是以很多人的痛苦为代价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人格权编”通过立法的方式对深度伪造行为予以禁止,防止自然人的肖像权遭受信息技术手段的侵害。
随着现代社会语音识别技术等的发展,声音等新型的人格利益将不断产生,人的声音是由人的声带震动发出,每个人的声音都具有独特性,因而可以成为标识个人身份的重要依据。“人格权编”承认了声音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格利益,不仅是在理论上与其他国家保持一致,进而深入探索其深刻内涵,更是出于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毕竟随着声音利用方式和利用范围的扩展,一些有关个人声音的纠纷开始增加,法律有必要确认声音权的具体人格权地位,适用未来人格利益发展的需要。
继承编之热点解析
继承权是由人身关系引发的财产关系的变动,如何修改《继承法》的内容,使其兼顾妥善继承、分割遗产和促进家庭和睦的功能是我们的不变追求。“继承编”共四章,45条,较为全面地覆盖继承法律关系中的各个方面。
“继承编”进一步完善了代位继承制度,在《继承法》基础上,增加了旁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其份额限于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该规定拓宽了代位继承制度的适用范围,弥补了代位继承仅发生于直系血亲间的制度遗憾,有助于保障旁系血亲间的遗产继承权,维护了代位继承权在直系、旁系血亲间的递次、分别实现。
司法实践中的继承案件多是由于遗嘱继承引发的,尤其是对遗嘱形式、内容的质疑导致血亲对簿公堂,为此“继承编”完善了遗嘱形式制度,在《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打印遗嘱,完善了口头遗嘱的效力界定。这是“继承编”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回应民众的遗嘱诉求的做法,此举有助于减少司法实践纠纷、缓和继承人之间紧张关系、维护和谐友爱的家庭理念。
“继承编”回应长期以来“双无遗产”的财产归属与使用目的。“双无遗产”是指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其或价值高昂或意义非凡,此类遗产归属权的待定势必会挑战社会公序良俗,所以立法明确其将为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用,并用于公益事业。这种定论建构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三位一体的融合机制与互益格局;在推进国家公益事业发展的同时,可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与最佳化,进而增进社会繁荣与民众福祉。
婚姻家庭编之热点解析
“婚姻家庭编”是将《婚姻法》《收养法》“合二为一”,建构起因“婚姻 收养”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制度体系,本编共计5章,79个条文,均以展现核心价值、追求和谐稳定为宗旨。
比如,“婚姻家庭编”中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尤其去掉了“实行计划生育”,增加了“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的规定,这是“婚姻家庭编”立足中国实际、回应中国现实需求的表征。
“婚姻家庭编”中最受关注也是争议最大的便是离婚冷静期制度,从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离婚冷静期的确是给予夫妻双方再次考虑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次机会,尤其是正确对待他们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密不可分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等,防止其因为冲动任性导致的后悔;当然,考虑到离婚冷静期制度关涉离婚自由问题,尤其是目前社会中许多案例证明,离婚成了部分人摆脱痛苦的救济手段,所以对离婚冷静期的讨论应该不能止于此,未来实践会充分对其考验、修正。
除婚姻制度外,“婚姻家庭编”还重点关注家庭文明建设,注重发扬“家庭、家教、家风”的理念。所增设的“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条款,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与典范。
21世纪,保护人的个性与人格尊严,充分保障个人的权利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我国民法典充分贯彻了人文主义、人文关怀的理念,旨在实现对人的全面保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正因如此,我国民法典才成为具有生命力的高质量的民法典,才能得到人民的普遍遵守和拥护。
近日,记者分别采访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光华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迟方旭,请两位专家就民法典的意义、特色和亮点进行了解析。
为“实仓廪”“明礼节”保驾护航
——专家解析民法典之一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以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共7编1260条的创新体例编排与内容设计,奠定了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光华谈民法典时这样说。
刘光华告诉记者,特别是民法典在第一编总则中,非常精炼地用了12个条款,完满地将立法目的与立法原则进行了全面且不乏创新的表达。例如被广为称道的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原则。民法典开篇第一条的内容,更是充分展示了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与时代价值。
刘光华认为,不管是在《说文解字》中,还是其他古代的权威汉语文献中,法与典不仅通义互换,而且还兼具了比现代汉语更为丰富的指代、修饰与施动功能。以典(code)的形式来承载法律的内容,是人类理性参与国家社会治理及规则体系形成的必然结果。以古巴比伦法治文明成果的《汉谟拉比法典》与古代中华法系制度成果的《唐六典》为代表,古今中外都不例外。到了近代欧陆罗马法复兴后,法、德民法典才真正将法典的理念、制度和文本都推到了不同时代的巅峰。上述大陆法系传统与深受其影响的国家所颁行的具有里程碑意义和世界性影响的民法典,大都是为其民族复兴、社会转型、国家崛起等核心价值目标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着处于相同的时代坐标,并肩负着同样的历史使命。
刘光华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人的民事权利宣言书与防护墙。它的首要立法目的,就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过去180年的近代化探索,尤其是过去40余年的改革开放成功实践,使得“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等理念,以及人格权独立成编,已成为现代中国社会的基本共识,成为中国任何民事立法都不可动摇的基本准则。
刘光华认为,民事主体的市场主体身份与经济价值取向,在民法典中得到了集中体现。所以,如何吸收借鉴世界主要民法典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有益法治经验,如何总结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在民法典中概括和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成果,就是立法目的。我们有理由相信,民法典必将成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与重大举措。
刘光华说,民法典从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内在要求出发,明确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入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为未来民法典围绕中国特色法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预留了非常充分的空间。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注定要为全体中国人民“实仓廪”“明礼节”保驾护航,并一定会通过自身的不断充实完善,而对人类的民事立法做出充满中国智慧的世界贡献。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专家解析民法典之二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再恰当不过。作为我国未来民事法律领域的主要遵循依据,民法典的各项原则、规则、制度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扬以人为本精神为主线,围绕着时代之问、中国之问徐徐展开。那么,民法典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有哪些热点和亮点?记者日前采访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迟方旭。
物权编之热点解析
迟方旭说,“物权编”设置了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五个分编,详细区分了人对物关系的五种内容不一的权属类型,专门回应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与个人生活居住密切相关的物业管理问题,尤其是由业主决议达成共识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的难题一直难以落实,所以民法典通过具体的规则设计,降低业主形成决议的门槛,旨在消除决议悬而难决的现实困境。比如最常见的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的归属争议,因《物权法》的模糊性规定滋生了一系列矛盾和纠纷,“物权编”吸取经验教训,规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这一明确的回答将在未来发挥维护业务合法权益和定分止争的作用。
“物权编”中的又一创新亮点就是规定了居住权制度,这是解决“住有所居”,保障个人居住利益的重要规定,老年人将其所有的房产出卖给他人并在该房屋上设定居住权,第三人通过按时支付生活费或保险费的方式向老人缴纳房款,并在老人去世以后取消居住权,处置房产获得收益。这种“以房养老”规定既增加了房子的利用价值、又保障了养老需求。
“物权编”中有相当多的法律条文围绕土地制度展开,对土地上的权益争议、土地承保经营权的完善等都作出相应的改变和调和。如对土地经营权及其流转问题作出专门调整,这是顺应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响应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这都是针对中国的时代问题回答。
合同编之热点解析
迟方旭说,“合同编”共29章,称之为民法典“半壁江山”毫不为过。其中亮点颇多,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反应的问题也予以了回应。
“合同编”中细化了日常生活交易中常见的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进一步强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提示说明义务,加强对接受格式条款一方的保护。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处于弱势地位,再加上部分开发商会惯用冗长、复杂的格式合同模糊购房者视线,达到为其谋取不合理利益的目的。“合同编”重申、细化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施加给卖房者更多的提示说明义务,严厉打击房屋买卖市场的乱象。
近几年来多起“霸座”“霸铺”,公交车上攻击司机抢夺方向盘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文明事件时有发生,有损社会文明风尚、破坏他人的乘车体验,有的更是酿成惨剧,“合同编”对此也作出回应:“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对于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这些规定有助于约束乘客行为,督促乘客依法依规乘坐交通工具,维护广大旅客和司乘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合同编”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的“名正言顺”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便于业主对物业服务事项予以监督。
侵权责任编之热点解析
科技日新月异发展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也导致人肉搜索、滥用人工智能技术随意更换他人肖像制成影像、网购产品缺陷等网络侵权形式五花八门。迟方旭说,“侵权责任编”回应数据时代发展需求,采取更多有针对性的措施,规定了“权利人通知平台——网络服务商转达该用户——用户反馈网络服务商——平台再转达给权利人”的网络平台侵权流程,还规定因为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仅如此,民法典还考虑到根据侵权产品、侵权方式、存储处理能力、服务类型等不同特点,赋予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侵权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决定采取何种必要措施的权利,更具有操作性。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公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医疗纠纷既是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现实问题,也是“侵权责任编”必须解决的棘手难题。迟方旭说,“侵权责任编”专设医疗损害责任一章,完善医方的说明告知义务以保障患者知情权,当然在抢救病危患者又无法取得患者或近亲属意见的,医方可以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还新增加了医疗机构的患者信息保密义务以保护病人隐私,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提供患者病历资料以避免因为拖延提供产生的医患纠纷,格外注意,“医疗费用”将不再属于医院需要提供的病历资料。
高空抛物致损问题由来已久,没见到天上掉馅饼,板砖、花瓶倒是屡见不鲜,举证责任倒置的高空抛物案件饱受争议,赔偿责任人往往觉得自己“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落”,凭什么自己为别人的过错“买单”。对此“侵权责任编”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由侵权人承担相应责任,明确了公安等机关利用刑侦手段及时调查确定侵权人,只有在经过调查仍不能确定侵权人的,才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并且对侵权人享有追偿权。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还新增了建筑物管理人对高空抛物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合理义务的依法承担责任。
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
——专家解析民法典之三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
“伟大的时代孕育了伟大的法典。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标志着我国从民事单行法时代迈入民法典时代,充分体现了最大程度保护人民权利的宗旨。人格、继承、婚姻家庭,民法典标注着每个人一生的权利,如今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正向14亿人开启书页。”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迟方旭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民法典的出台作了这样的阐述。
人格权编之热点解析
“人格权编”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共6章,51条文,不仅属于民法典编排体系的创新,更是民法典坚持人民至上、弘扬以人为本精神的印证。迟方旭认为,在网络科技、数据科技和生物科技正在呈爆炸式发展的当下,“人格权编”为增进社会福利,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人格权编”为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设置底线规则,将其纳入法律轨道,确保其能规范运行。这些医学和科研活动因为都涉及人的生命健康、人的尊严、伦理道德等,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限制。
“ai换脸”形成“只需一张照片,出演天下好戏”的状况是以很多人的痛苦为代价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人格权编”通过立法的方式对深度伪造行为予以禁止,防止自然人的肖像权遭受信息技术手段的侵害。
随着现代社会语音识别技术等的发展,声音等新型的人格利益将不断产生,人的声音是由人的声带震动发出,每个人的声音都具有独特性,因而可以成为标识个人身份的重要依据。“人格权编”承认了声音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格利益,不仅是在理论上与其他国家保持一致,进而深入探索其深刻内涵,更是出于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毕竟随着声音利用方式和利用范围的扩展,一些有关个人声音的纠纷开始增加,法律有必要确认声音权的具体人格权地位,适用未来人格利益发展的需要。
继承编之热点解析
继承权是由人身关系引发的财产关系的变动,如何修改《继承法》的内容,使其兼顾妥善继承、分割遗产和促进家庭和睦的功能是我们的不变追求。“继承编”共四章,45条,较为全面地覆盖继承法律关系中的各个方面。
“继承编”进一步完善了代位继承制度,在《继承法》基础上,增加了旁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其份额限于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该规定拓宽了代位继承制度的适用范围,弥补了代位继承仅发生于直系血亲间的制度遗憾,有助于保障旁系血亲间的遗产继承权,维护了代位继承权在直系、旁系血亲间的递次、分别实现。
司法实践中的继承案件多是由于遗嘱继承引发的,尤其是对遗嘱形式、内容的质疑导致血亲对簿公堂,为此“继承编”完善了遗嘱形式制度,在《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打印遗嘱,完善了口头遗嘱的效力界定。这是“继承编”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回应民众的遗嘱诉求的做法,此举有助于减少司法实践纠纷、缓和继承人之间紧张关系、维护和谐友爱的家庭理念。
“继承编”回应长期以来“双无遗产”的财产归属与使用目的。“双无遗产”是指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其或价值高昂或意义非凡,此类遗产归属权的待定势必会挑战社会公序良俗,所以立法明确其将为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用,并用于公益事业。这种定论建构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三位一体的融合机制与互益格局;在推进国家公益事业发展的同时,可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与最佳化,进而增进社会繁荣与民众福祉。
婚姻家庭编之热点解析
“婚姻家庭编”是将《婚姻法》《收养法》“合二为一”,建构起因“婚姻 收养”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制度体系,本编共计5章,79个条文,均以展现核心价值、追求和谐稳定为宗旨。
比如,“婚姻家庭编”中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尤其去掉了“实行计划生育”,增加了“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的规定,这是“婚姻家庭编”立足中国实际、回应中国现实需求的表征。
“婚姻家庭编”中最受关注也是争议最大的便是离婚冷静期制度,从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离婚冷静期的确是给予夫妻双方再次考虑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次机会,尤其是正确对待他们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密不可分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等,防止其因为冲动任性导致的后悔;当然,考虑到离婚冷静期制度关涉离婚自由问题,尤其是目前社会中许多案例证明,离婚成了部分人摆脱痛苦的救济手段,所以对离婚冷静期的讨论应该不能止于此,未来实践会充分对其考验、修正。
除婚姻制度外,“婚姻家庭编”还重点关注家庭文明建设,注重发扬“家庭、家教、家风”的理念。所增设的“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条款,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与典范。
21世纪,保护人的个性与人格尊严,充分保障个人的权利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我国民法典充分贯彻了人文主义、人文关怀的理念,旨在实现对人的全面保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正因如此,我国民法典才成为具有生命力的高质量的民法典,才能得到人民的普遍遵守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