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大:为人民守好国资家底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全国人大网站 发布时间:2022-06-28 14:28:00
原标题:加强人大监督 为人民守好国资家底
“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是为了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提升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水平。”2022年6月22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这是我省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后,首次听取全省4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显示,2021年末与2018年末相比,全省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增加了9017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增加了2639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增加了3343亿元。2021年末,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52039.20万亩,石墨、钼矿查明资源储量分别居全国第1位和第3位,水环境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完成国家目标。
落实制度设计实现监督“全覆盖”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2018年7月,省委印发了《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规程》。2019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
“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采取综合报告 专项报告 调研报告方式,可以全景式展现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让国有资产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国有资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长德说。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先后听取和审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显示,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得到较好落实。全省13个市(地)及部分县、区建立了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工委)均开展了听取和审议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完善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内容,深入推进国资管理改革,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国资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增强监督实效全面摸清“家底”
“守护好国有资产‘共同财富’,实行‘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必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让公众看到‘明白账’‘放心账’。”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成禹介绍说。国有资产综合报告鉴于四类国有资产政策要求不同、管理方式不同、评价体系不同,分全省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4个专项调研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全省地方国有企业3381户,国有企业职工51万余人,上缴税费108.2亿元。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截至2021年末,省级层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整体完成率88.90%,高出全国地方平均进度4个百分点。国有资产监管水平稳步提升,出台“1 n”改革配套文件28个,明确8类39项权责事项。
全省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情况:截至2021年末,全省国有金融企业104户。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集中在哈尔滨、大庆、绥化3个市,共占全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的58.74%。主要分布在银行、证券、金融控股公司以及担保业等,银行业占比最大。
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130.30亿元。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占份额比重大,占国有资产总额高达70.80%。市县级国有资产占比大,省本级占比小。
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截至2020年底,我省土地总面积70604.17万亩,国有土地52039.20万亩。耕地25770.21万亩,占全国13.45%,居全国第1位。全省已发现矿产136种,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88种。石墨查明资源储量3.68亿吨,保有资源储量3.36亿吨,占全国保有资源储量总量55.73%,居全国第1位。钼矿、铜矿、煤炭查明资源储量分别为296.41万吨、342.06万吨、235.29亿吨,保有资源储量分别为285.95万吨、312.13万吨、209.64亿吨。全省境内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四大水系,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881条,总长9.21万公里。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810.3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86.0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86.87亿立方米。共有脊椎动物619种,维管植物1961种,自然保护地6类331处。
聚焦问题短板建真言献良策
召开中省直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省财政厅、国资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等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汇报;及省审计厅、黑龙江银保监局关于审计监督和金融企业监管中发现问题及整改建议汇报;召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龙江银行等企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座谈会,听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提高这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省13个市(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当前我省国有企业在布局、深化改革、企业运营、国资监管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报告建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优化国资国企布局结构,提升国企国资运行效率和质量,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机制。
报告指出,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管理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报告建议,必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企业管理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不断健全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体系,提高国有金融资本风险防范能力,推进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在解决突出问题中抢抓发展机遇,推动我省金融企业更好更快向前发展。
报告指出,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统计口径不完整、家底不清、闲置浪费、低效使用等问题。为推进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节约高效地发挥资产效用,报告建议拓展资产监管范围,完善资产管理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推进绩效考核评价,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资产使用绩效。
报告指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加强基础管理、深化改革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报告建议,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利用与保护,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互促共进。
“会后,我们及时把汇总整理的审议意见转省政府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人员表示,为确保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规范管理、全民共建共享的国有资产治理新格局形成,将持续完善人大监督评价、跟踪督办、联网监督等机制,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绩效,推动全省国有资产更好服务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编 辑: 丁显阳
责 编: 于 浩
“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是为了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提升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水平。”2022年6月22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这是我省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后,首次听取全省4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显示,2021年末与2018年末相比,全省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增加了9017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增加了2639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增加了3343亿元。2021年末,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52039.20万亩,石墨、钼矿查明资源储量分别居全国第1位和第3位,水环境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完成国家目标。
落实制度设计实现监督“全覆盖”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2018年7月,省委印发了《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规程》。2019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
“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采取综合报告 专项报告 调研报告方式,可以全景式展现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让国有资产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国有资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长德说。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先后听取和审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显示,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得到较好落实。全省13个市(地)及部分县、区建立了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工委)均开展了听取和审议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完善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内容,深入推进国资管理改革,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国资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增强监督实效全面摸清“家底”
“守护好国有资产‘共同财富’,实行‘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必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让公众看到‘明白账’‘放心账’。”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成禹介绍说。国有资产综合报告鉴于四类国有资产政策要求不同、管理方式不同、评价体系不同,分全省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4个专项调研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全省地方国有企业3381户,国有企业职工51万余人,上缴税费108.2亿元。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截至2021年末,省级层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整体完成率88.90%,高出全国地方平均进度4个百分点。国有资产监管水平稳步提升,出台“1 n”改革配套文件28个,明确8类39项权责事项。
全省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情况:截至2021年末,全省国有金融企业104户。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集中在哈尔滨、大庆、绥化3个市,共占全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的58.74%。主要分布在银行、证券、金融控股公司以及担保业等,银行业占比最大。
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130.30亿元。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占份额比重大,占国有资产总额高达70.80%。市县级国有资产占比大,省本级占比小。
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截至2020年底,我省土地总面积70604.17万亩,国有土地52039.20万亩。耕地25770.21万亩,占全国13.45%,居全国第1位。全省已发现矿产136种,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88种。石墨查明资源储量3.68亿吨,保有资源储量3.36亿吨,占全国保有资源储量总量55.73%,居全国第1位。钼矿、铜矿、煤炭查明资源储量分别为296.41万吨、342.06万吨、235.29亿吨,保有资源储量分别为285.95万吨、312.13万吨、209.64亿吨。全省境内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四大水系,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881条,总长9.21万公里。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810.3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86.0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86.87亿立方米。共有脊椎动物619种,维管植物1961种,自然保护地6类331处。
聚焦问题短板建真言献良策
召开中省直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省财政厅、国资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等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汇报;及省审计厅、黑龙江银保监局关于审计监督和金融企业监管中发现问题及整改建议汇报;召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龙江银行等企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座谈会,听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提高这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省13个市(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当前我省国有企业在布局、深化改革、企业运营、国资监管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报告建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优化国资国企布局结构,提升国企国资运行效率和质量,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机制。
报告指出,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管理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报告建议,必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企业管理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不断健全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体系,提高国有金融资本风险防范能力,推进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在解决突出问题中抢抓发展机遇,推动我省金融企业更好更快向前发展。
报告指出,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统计口径不完整、家底不清、闲置浪费、低效使用等问题。为推进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节约高效地发挥资产效用,报告建议拓展资产监管范围,完善资产管理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推进绩效考核评价,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资产使用绩效。
报告指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加强基础管理、深化改革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报告建议,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利用与保护,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互促共进。
“会后,我们及时把汇总整理的审议意见转省政府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人员表示,为确保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规范管理、全民共建共享的国有资产治理新格局形成,将持续完善人大监督评价、跟踪督办、联网监督等机制,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绩效,推动全省国有资产更好服务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编 辑: 丁显阳
责 编: 于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