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有关通知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35:54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
为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时间
从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应当于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相应的人大常委会。对未按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材料的,由接收登记机构书面通知制定机关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一)甘肃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和发布的决定、命令;
(二)各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三)兰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四)其他需要以上单位报送的规范性文件。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需报送的材料
(一)备案报告;
(二)公布该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或者政府令;
(三)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以及相应的说明;
(四)其他有关材料。
四、上报形式
规范性文件备案,应报送纸质文本(a4纸型)一式十份和电子文本。
纸质文本报送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人民路9号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邮编:730046。
电子文本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锡明 张丽伟
联系电话:0931-8771054、8771106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