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规范和监督抽象行政行为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36:03

全省市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在兰召开


  为了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贯彻实施好《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文件违法或不当现象,杜绝问题文件产生,42324日,甘肃省市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
  省委常委、副省长刘永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志良与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省政府法制办、兰州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向与会者介绍了近年来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副巡视员田燕苗就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范围、备案审查原则、程序、方法等为大家作了辅导报告。与会者就如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好意见和建议,指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是从源头上规范和监督抽象行政行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制度。《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1128通过,自20093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对我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备案审查的接收登记机构和具体审查机构、备案审查的标准、备案审查的方式、备案审查的程序以及审查结果的处理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刘永富在讲话时强调,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严格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坚持事前审核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和公众参与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向社会公布制度、有效期制度,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转变观念,强化意识,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各级政府尤其是政府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摆正位置,带头接受监督,将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执行《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履行报备职责,杜绝瞒报,防止漏报,将抽象行政行为完全置于权力机关监督之下。
  朱志良在讲话中指出,各级人大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备案审查规定的学习宣传,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和具体内容,扎实有效地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要正确把握好规范性文件备案与审查的关系、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的关系、备案审查机关内部分工与合作的关系以及监督与支持的关系。
  朱志良强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作为一项刚刚起步的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当作法律监督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人大工作总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体制机制,为备案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抓好对备案审查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开勋主持了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部门,全省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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