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36:03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就检察机关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作出了决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08]4号文件通知精神,人民监督员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地方人大不宜作出决定。现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08]4号文件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