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大质询权不再“沉睡” 华池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首次采用质询方式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19:41:45
2013年,甘肃省华池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代表满意指数和办结率,将首次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采用质询方式。
质询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职权,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早已作出规定,监督法又进一步加以强调。但这一宪法、法律明确赋予人大的重要监督职权,长期以来却处于“沉睡”状态。2013年3月21日,华池县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会上,华池县人大常委会首次明确提出,在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将采用质询方式。截至年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或县人民代表大会上,就办理工作向代表报告并解释。
华池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谈及实行这一举措的初衷时说,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与人民群众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反映着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采用质询方式督促办理单位认真办理、答复代表意见建议,有利于增强各级领导对人民群众的责任感,有利于强化干部的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有利于密切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一些全局性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的解决。
他说,这一举措要求各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代表意见建议予以办理并作出答复。因此,各有关单位必须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讨论,深入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加以落实,给人大代表以满意的答复。
他表示,质询作为一种具有一定强制力的监督形式,能增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性,加大监督力度,保证监督质量。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质询,对推动政府工作可以起到加速器的作用,使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