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纪实(下)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7-01 10:22:42

  2014年4月,兰州发生“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使水环境安全,尤其是饮用水源的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15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列入年度检查计划。这一部署,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形成互动。

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纪实(下)
 
  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实现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和地表水污染;回收废旧农膜,有效减轻“白色污染”
  各市州在进行工业企业、城镇废水、污水防治的同时,加大了农业面源污染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据介绍,白银市在抓好城市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和省上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2010年以来,全市共投入8443万元资金,在三县两区139个行政村实施了垃圾收集清运、水源地保护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向环保部推荐上报国家级生态乡镇(村),环保部已命名靖远县刘川乡为国家级生态乡镇。推进省级、市级生态乡镇(村)创建,15家生态乡镇和11家生态村获得省上命名,25家生态乡镇,38家生态村获得市上命名。
  白银市合理规划畜禽养殖规模和布局,妥善处理大中型禽畜养殖场粪便,促进了废弃物的资源化、多样化综合利用。截至2014年底,全市有5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污染治理,实现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建成户用沼气9.66万户、大中型沼气池18个、养殖小区沼气池32个。
  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国家部委的支持,安排景泰县、靖远县、会宁县和平川区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先后扶持24家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加工能力从2009年的1.5万吨提高到2014年的2.4万吨。
  此外,白银市还建立了乡、村回收网站点107个,培育136家流动回收经纪人,全市基本形成了县有加工企业,乡村有回收站点的回收加工网络体系。
  甘南藏族自治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把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对191个标准化牲畜养殖小区(场)畜禽养殖污染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理。2012年至今,争取各类补助资金500多万元,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企业10多家。
  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6983万元,以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治理等为重点,在全州115个农牧村实施了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约12.04万人口直接受益。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州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86万亩,施用配方肥面积25万亩,减少了化肥施用量和地表水污染。
  临夏回族自治州全州年产生废旧地膜1.08万吨、秸秆140万吨、尾菜21万吨、农村生活垃圾40万吨,施用农药化肥(折纯)2.25万吨。
  针对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突出的现状,临夏州推广“一膜两用”技术示范面积41万亩,全州共设废旧农膜回收站284个,回收双垄沟播地膜6800吨、回收率达到80%。同时,强化监管措施,禁止使用厚度低于0.008毫米的超薄地膜,有效减轻了“白色污染”。
  积极开展玉米秸秆饲料化,新建青贮窖池16.43万立方米,玉米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67.6%;开展尾菜无害化处置,申请蔬菜生产环节尾菜处理利用专项补助资金207万元,使全州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60%;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堆肥发酵处理畜禽粪便488万吨,加工有机肥3万吨,畜禽粪便肥料利用率达到85%;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全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216万亩、配方肥使用面积达到78万亩;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总投资2969万元的41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全面完成;争取补贴资金108万元,完成15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项目,项目村的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开展黄河及其主要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地表水、地下水及工业污染源环境监测制度,建立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机制
  各市州健全预警体系,实时掌握当地水质变化,据介绍,白银市加强黄河白银段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成黄河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全天候自动监测,水质变化情况每天在网上公布。
  同时,在黄河白银段设三个监测断面,即青城桥入境断面、靖远桥控制断面和五佛寺黄河甘肃段出境断面。每个断面设左、中、右三个采样点,出入境断面每月监测一次,监测26个项目。
  黄河上游兰州段两次发生水污染事故后,白银市第一时间启动《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黄河水质进行检查。同时,对水源地进行排查,并通过媒体发布消息,及时消除群众恐慌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
  甘南藏族自治州保障饮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了全州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实施了各县市《县城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
  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组织完成了全州县级以上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划调整和92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投资3000多万元,在全州100多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了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项目,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等进行了限期整治,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能力逐年提高。
  加大水质监管力度,开展年度各县市城区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建立了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对合作市高尔奏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每月监测一次,对卓尼、临潭等七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州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均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
  甘南藏族自治州还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水环境领域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严依法依规审批,严把环评审批关口,严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和落后工艺落户甘南。近3年,累计审批建设项目1323个,不予或暂缓审批项目43个,责令停止建设项目2个。
  积极推进规划环评,编制完成了《甘南藏族自治州非主要河流水电站规划环评》、《甘南合作产业生态园区规划环评》及《合作市矿山规划环评》。
  禁止开发5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站,在水电资源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从源头上减小水环境的污染与扰动。同时,印发了《甘南藏族自治州水电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对运行水电站的生态下泄流量、生态用水、植被恢复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生态用水。
  临夏回族自治州开展黄河及其主要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临夏市完成总投资9816万元的红水河综合整治工程,使红水河从一条垃圾河、臭水河成为一条四季有水、干净卫生的景观河。
  加大化工、淀粉、制革、洗毛、生物制品加工、酒类、果汁、畜禽养殖等涉水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建成临夏市兴元皮革公司中水回用系统、甘肃中天化工公司污水处理站、刘家峡库区水质监测自动站和永靖县船舶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完成黄河及其一级支流沿岸的6家淀粉厂、4家生物制品公司、3家酒类企业污染治理,广河县所有洗毛企业完成了限期治理任务,2014年完成29家畜禽养殖项目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任务、2015年计划完成15家畜禽养殖和有机肥生产线项目。
  为有效解决垃圾填埋造成的水污染问题,全州已建成投运8个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广河县三甲集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处理生活垃圾达300多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6.47%;各垃圾场对产生的废滤液进行回喷处理,未发生渗滤液污染地下水事件。
  加大严重污染黄河水环境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已关闭黄河沿岸积石山县威宝淀粉厂、永靖县盛鑫淀粉厂,关闭广通河沿岸广河县华通等7家洗毛厂,关闭洮河沿岸东乡县达板淀粉厂。
  加强库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对永靖县炳灵湖、太极湖、毛公湖内的270多艘船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要求所有船舶必须设置垃圾桶和废油回收桶,对污染物进行集中回收处理。
  健全完善地表水、地下水及工业污染源环境监测制度,全州共设置16个水源地监测点位和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2014年全州监督性监测完成率为100%,监测结果在州内媒体及时公布,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污水处理率、收集率不高,部分企业对水污染治理项目的投入不足,导致工业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生产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检查中,执法检查组指出,水污染防治工作是生态安全建设的重点内容,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就是依法督促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的有力抓手,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行动,是着眼大局、服务群众的责任要求。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平稳趋好。
  检查组指出,我省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还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污水处理率、收集率不高。污水处理厂建成不投运,投运不满负荷现象比较突出。全省虽然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90个,但目前投运的只有68个,并且平均负荷率仅为55.67%,大部分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配套管网覆盖率不高、污水实际处理量不能全收集的问题。
  部分河流自净能力差,受水资源分配方案制约,部分河流上游地区向下游地区下泄流量较小,加之自然降水对河流的水资源补给能力有限,河流日常来水主要是沿岸生活污水和企业生产废水,致使下游断面部分时段水质超标。
  检查组指出,根据检查情况,全省各地水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仍有差距,反映出当地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对水污染治理项目的投入不足,导致工业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生产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检查发现,一些市州环境监测能力较弱,县市级监测站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一些县市无机构设置,难以满足常规监测需要。大部分农村散养畜禽粪便随雨水进入河道、屠宰场污水直排河流,产生污染。废弃矿渣遇到大风形成扬尘,遇到雨水进入河流造成污染。一些地方在河流沿岸堆放垃圾,造成对水源的污染。
  全面排查区域内污染源,从源头上杜绝污染现象发生,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变成所有人日常行为的自觉性
  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从源头上加强水污染防治、保护水环境一直是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重点。检查组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各级政府要全面排查区域内河流沿线有多少企业、多少污染源、多少排污口,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分年度实施办法。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就这些事项开展监督工作,让保护母亲河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加大依法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污染现象发生。
  检查组要求,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和普及新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内容和有关知识,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意识;要加强对各级党政干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的法律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环保守法的自觉性。
  检查组指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细化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政府与企业在水污染防治上的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及社会的监督作用,防止发生责任不到位、责任错位等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检查组强调,各级政府要尽最大努力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建好、管好、用好水污染防治设施。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率达到95%以上。
  检查组指出,要加大农村散养畜禽粪便、屠宰场污水治理力度,采取集中处理、定点屠宰收集污水处理等方式,杜绝对河流的污染。要加强废弃矿渣管理工作,探索有效治理方式,防止扬尘和雨水冲刷入河造成污染。要开展河流沿岸环境整治工作,杜绝向河流两岸倾倒堆放垃圾现象。
  检查组指出,要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集中掩埋,对城镇及农村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填埋,避免露天堆放的垃圾遇水进入河流。同时,要加强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检查组要求,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河道无序采砂、非法探矿采矿等行为,加强对工矿企业监管,保证污水达标排放。要及时收集处理草原上的垃圾,对疫病牲畜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加大水电站下泄水量监管,保障生态用水。强化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选强配齐市县级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加大对监管、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大力提高环境监管队伍的工作能力。
  检查组强调,保护水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要将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各级政府要依法治污,依法治水,制定水污染治理的长远规划,建立水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执法检查组希望,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树立全民的环保意识,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变成所有人日常行为的自觉性。 王仲毅  王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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