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兑现“法律白条”——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纪实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9-14 14:39:45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并作出重要部署。这体现了党中央解决执行难的决心,是对群众呼声的积极回应。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就是这道防线的“防火墙”。不能严格执行法院裁定,法律就会变成失去约束力的“稻草人”,司法的公信力和民众对法治社会的信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
2016年以来,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执行风暴。
与此同时,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适时把“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列为监督工作重点和难点,创新方式方法,积极跟踪问效,监督支持全市法院健全制度机制,整合工作力量,破解执行难题,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平凉和诚信平凉建设。
调研:追本溯源,找准影响执行难的六大症结
执行难症结何在?从一定意义上说,执行难不仅是一个司法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执行难,不难于“执行”,而难于社会公众的思想认知,难于对法律的敬畏和遵行。只有追本溯源找准执行难的根源,人大监督才能有的放矢。
随着全市“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入攻坚期,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阻力越来越大,平凉市人大常委会时刻关注着全市解决执行难这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监督支持法院做好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及时收集了解全市解决执行难工作相关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按程序将“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议题。
问题是推动发展的金钥匙,也是解决问题的有力抓手。不从根子上找准执行难这个问题的症结所在,单靠行政推动,不可能打赢这场硬仗。基于此,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对执行难问题进行了多方调研。
执行难问题的根源究竟在哪里?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给出了明确回答: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未根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未执行完毕。也就是说,造成执行难的原因错综复杂,既有被执行人对法律缺乏敬畏感和社会道德诚信缺失等外在因素,也有人民法院主观能动性发挥乏力等内在原因。
于共性问题中找出个性问题,以个性问题的解决推动共性问题的解决。制约平凉执行难的个中原因何在?平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认为,对照全市“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要求和时间进度,仍然存在六个方面的困难与问题:一是当事人实现诉讼权益的期待与不能执行的客观差距较大,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占比较大;二是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问题突出,逃避、规避、甚至抗拒执行现象不断;三是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较大,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充分兑现,涉执信访较多,执行压力较大;四是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信息化建设还不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执行工作,执行手段仍不够完善;五是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数量大幅递增,仅2017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同比增加40.5%,案多人少矛盾严重影响执行质效;六是执行联动机制、惩戒机制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联动单位信息资源共享还不够及时有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严重制约执行工作等。
审议:提出六项举措,着力破解执行难
2017年9月5日,平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6年6月以来,平凉市县两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在转变执行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充分发挥执行工作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但全市执行难现状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离“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尚有不小距离。
如何破解执行难?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献计献策。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宁平认为,要在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上出实招。基层法院“人少案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各级法院要想方设法配齐配强执行力量,狠抓执行队伍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查找并补齐执行队伍的短板和执行工作的薄弱环节,重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行不力、执行不公现象发生,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清正廉明的执行队伍,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君才认为,努力打通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公里”,需要有关部门转变观念、凝聚共识,提振信心、传导压力,认真配合法院做好网络查控、失信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等工作。同时,法院系统也要切实发挥好解决执行难问题主力军作用,健全完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监督管理机制,逐步探索健全惠当前、利长远的常态化运作机制。
……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从六个方面形成了审议意见:提升站位,进一步提高对解决执行难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宣传,着力营造诚信守法的执行环境;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健全机制,努力形成社会化执行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素质。审议意见书印发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全市相关单位,要求全市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凝聚执行合力,提升队伍素质,多措并举,促使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落实:以踏石留印的举措解决执行难,全市执结案件6976件,到位金额5.61亿元
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激发活力,有效调动各方力量,以踏石留印的举措,把责任落实到位,以此汇聚社会正能量,攻克执行难这一妨碍公平正义、损害人民权益的顽瘴痼疾。
平凉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认为,解决执行难主要业务在法院,但很多执行措施需要有关单位协调配合。据此,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协调各方,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经过一年时间的办理落实,平凉市“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人民法院主责主办职能充分发挥。全市两级法院结合执行案件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创新方式方法,着眼源头治理,强化规范执行,严打拒执行为,集中攻坚克难,执行案件执结率及执行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社会化执行工作合力初步形成。通过出台联动执行和联合惩戒文件、召开相关联席会议、签订“查物找人”协议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有效整合了各方力量,支持配合法院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信用监督、警示、惩戒、打击的力度,社会化执行工作合力初步形成。
监督管理力度日益加强。全市两级法院不断强化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及时整治选择性执行、滥用执行权等不规范执行行为。根据执行案件规律及各节点事项,对执行团队进行分岗定责,设置责任清单,定期检查,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持续强化执纪问责力度,确保了执行工作规范廉洁。
社会舆论环境持续好转。全市两级法院广泛宣传执行工作,通过推送公益广告、编发执行工作动态、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方式,有效拓展了执行工作宣传渠道,扩大了执行工作社会知晓率,全社会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理解执行、关注执行、支持执行的舆论氛围日渐浓厚。
行动是最好的作答方式。2018年5月22日21时,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灯火通明,执行干警正在对被执行人耐心劝导、说法论理。经过一番说服教育,被执行人毕某某主动缴清了王某某诉其与穆某某、汪某某3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款54300元。
毕某某系该院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判决生效后,毕某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故意东躲西藏,规避执行,致使执行干警多方寻找未果。
5月21日凌晨,该案件的另一被执行人穆某某配合法院找到了毕某某。次日,同毕某某一起来到执行局,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当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到6月4日,崆峒区人民法院共结案385件,执行到位金额2368.87万元,报送公安机关采取监控措施79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67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68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9人3企业,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5件。
随着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逐步落实,全市执行工作的成果渐次凸显。两级法院通过开展“飓风行动”“利剑行动”“夏季攻势”“秋季攻坚”“冬日暖心”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执行攻坚活动,在全市掀起打击“老赖”的强大风暴。2017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助下,共新收执行案件9109件,执结6976件,执行标的到位金额5.61亿元;共对4746名被执行人采取拘传、罚款措施,公布失信黑名单1.2万人,限制出境、高消费等950人。特别是在去年底开展的“冬日暖心”执行活动中,共办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40件,支付农民工工资356.6万元;市中院执结的涉庄浪县金龙矿业劳务合同纠纷案,为83名农民工支付工资139.5万元,被《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广泛报道,被省法院评选为2017年度全省十大执行案件之一。
“法院解决了执行难,涉及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增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对那些法律意识淡薄、心中无法的人来说,也是一次特有意义的‘法律扶贫’。”平凉市崆峒区人大代表、平凉市辰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敏言坦言。
决议:下猛药解决执行难,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解决执行难,不难于一时,难在久久为功,推动问题持续解决。2018年5月4日,平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雪峰审议时指出,回应社会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持续强化工作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是对人大监督能力的一个考量,更是人大工作职责所系。为切实将“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到实处,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劲头,持续强化对全市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跟踪监督。
李雪峰指出,解决执行难要以一贯之,持之以恒,不能时松时紧。现在,我们集中精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说明前几年这件事情没有解决好。今后,执行工作要随时消化存量,不产生增量。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宁平指出,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要彻底解决执行难,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社会的温暖,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如: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完善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国家救助制度等等。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薛世尧认为,深化执行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及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对破解执行难至关重要。只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纪人员实行“零容忍”,坚决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才能凝聚社会公众的信任和合力。
……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平凉市人大常委会针对目前全市“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深入研究对策,起草形成了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议,于2018年6月27日平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议从提高全社会思想认识、发挥人民法院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加强监督和支持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对法律已有规定,但未得到有效执行、社会反响较大的,决议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对法律规定不明确,但目前兄弟市州及本市已运用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决议予以固化;对法律没有规定,但符合党的十九大以后党和国家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求,且全市两级法院正在探索实践的,决议予以肯定,要求进一步探索。
决议既注重体现法律规定及中央和省上的要求,加大推动执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题,又紧贴全市实际,注重内容的可操作性,对解决全市执行难问题下了一剂猛药,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专题、专项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监督并形成决议,在平凉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尚属首次。这一举措,有效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本报通讯员 曹峰 肖永明 严建功)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就是这道防线的“防火墙”。不能严格执行法院裁定,法律就会变成失去约束力的“稻草人”,司法的公信力和民众对法治社会的信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
2016年以来,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执行风暴。
与此同时,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适时把“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列为监督工作重点和难点,创新方式方法,积极跟踪问效,监督支持全市法院健全制度机制,整合工作力量,破解执行难题,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平凉和诚信平凉建设。
调研:追本溯源,找准影响执行难的六大症结
执行难症结何在?从一定意义上说,执行难不仅是一个司法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执行难,不难于“执行”,而难于社会公众的思想认知,难于对法律的敬畏和遵行。只有追本溯源找准执行难的根源,人大监督才能有的放矢。
随着全市“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入攻坚期,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阻力越来越大,平凉市人大常委会时刻关注着全市解决执行难这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监督支持法院做好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及时收集了解全市解决执行难工作相关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按程序将“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议题。
问题是推动发展的金钥匙,也是解决问题的有力抓手。不从根子上找准执行难这个问题的症结所在,单靠行政推动,不可能打赢这场硬仗。基于此,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对执行难问题进行了多方调研。
执行难问题的根源究竟在哪里?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给出了明确回答: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未根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未执行完毕。也就是说,造成执行难的原因错综复杂,既有被执行人对法律缺乏敬畏感和社会道德诚信缺失等外在因素,也有人民法院主观能动性发挥乏力等内在原因。
于共性问题中找出个性问题,以个性问题的解决推动共性问题的解决。制约平凉执行难的个中原因何在?平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认为,对照全市“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要求和时间进度,仍然存在六个方面的困难与问题:一是当事人实现诉讼权益的期待与不能执行的客观差距较大,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占比较大;二是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问题突出,逃避、规避、甚至抗拒执行现象不断;三是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较大,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充分兑现,涉执信访较多,执行压力较大;四是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信息化建设还不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执行工作,执行手段仍不够完善;五是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数量大幅递增,仅2017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同比增加40.5%,案多人少矛盾严重影响执行质效;六是执行联动机制、惩戒机制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联动单位信息资源共享还不够及时有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严重制约执行工作等。
审议:提出六项举措,着力破解执行难
2017年9月5日,平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6年6月以来,平凉市县两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在转变执行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充分发挥执行工作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但全市执行难现状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离“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尚有不小距离。
如何破解执行难?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献计献策。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宁平认为,要在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上出实招。基层法院“人少案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各级法院要想方设法配齐配强执行力量,狠抓执行队伍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查找并补齐执行队伍的短板和执行工作的薄弱环节,重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行不力、执行不公现象发生,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清正廉明的执行队伍,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君才认为,努力打通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公里”,需要有关部门转变观念、凝聚共识,提振信心、传导压力,认真配合法院做好网络查控、失信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等工作。同时,法院系统也要切实发挥好解决执行难问题主力军作用,健全完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监督管理机制,逐步探索健全惠当前、利长远的常态化运作机制。
……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从六个方面形成了审议意见:提升站位,进一步提高对解决执行难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宣传,着力营造诚信守法的执行环境;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健全机制,努力形成社会化执行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素质。审议意见书印发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全市相关单位,要求全市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凝聚执行合力,提升队伍素质,多措并举,促使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落实:以踏石留印的举措解决执行难,全市执结案件6976件,到位金额5.61亿元
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激发活力,有效调动各方力量,以踏石留印的举措,把责任落实到位,以此汇聚社会正能量,攻克执行难这一妨碍公平正义、损害人民权益的顽瘴痼疾。
平凉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认为,解决执行难主要业务在法院,但很多执行措施需要有关单位协调配合。据此,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协调各方,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经过一年时间的办理落实,平凉市“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人民法院主责主办职能充分发挥。全市两级法院结合执行案件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创新方式方法,着眼源头治理,强化规范执行,严打拒执行为,集中攻坚克难,执行案件执结率及执行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社会化执行工作合力初步形成。通过出台联动执行和联合惩戒文件、召开相关联席会议、签订“查物找人”协议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有效整合了各方力量,支持配合法院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信用监督、警示、惩戒、打击的力度,社会化执行工作合力初步形成。
监督管理力度日益加强。全市两级法院不断强化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及时整治选择性执行、滥用执行权等不规范执行行为。根据执行案件规律及各节点事项,对执行团队进行分岗定责,设置责任清单,定期检查,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持续强化执纪问责力度,确保了执行工作规范廉洁。
社会舆论环境持续好转。全市两级法院广泛宣传执行工作,通过推送公益广告、编发执行工作动态、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方式,有效拓展了执行工作宣传渠道,扩大了执行工作社会知晓率,全社会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理解执行、关注执行、支持执行的舆论氛围日渐浓厚。
行动是最好的作答方式。2018年5月22日21时,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灯火通明,执行干警正在对被执行人耐心劝导、说法论理。经过一番说服教育,被执行人毕某某主动缴清了王某某诉其与穆某某、汪某某3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款54300元。
毕某某系该院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判决生效后,毕某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故意东躲西藏,规避执行,致使执行干警多方寻找未果。
5月21日凌晨,该案件的另一被执行人穆某某配合法院找到了毕某某。次日,同毕某某一起来到执行局,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当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到6月4日,崆峒区人民法院共结案385件,执行到位金额2368.87万元,报送公安机关采取监控措施79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67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68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9人3企业,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5件。
随着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逐步落实,全市执行工作的成果渐次凸显。两级法院通过开展“飓风行动”“利剑行动”“夏季攻势”“秋季攻坚”“冬日暖心”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执行攻坚活动,在全市掀起打击“老赖”的强大风暴。2017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助下,共新收执行案件9109件,执结6976件,执行标的到位金额5.61亿元;共对4746名被执行人采取拘传、罚款措施,公布失信黑名单1.2万人,限制出境、高消费等950人。特别是在去年底开展的“冬日暖心”执行活动中,共办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40件,支付农民工工资356.6万元;市中院执结的涉庄浪县金龙矿业劳务合同纠纷案,为83名农民工支付工资139.5万元,被《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广泛报道,被省法院评选为2017年度全省十大执行案件之一。
“法院解决了执行难,涉及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增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对那些法律意识淡薄、心中无法的人来说,也是一次特有意义的‘法律扶贫’。”平凉市崆峒区人大代表、平凉市辰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敏言坦言。
决议:下猛药解决执行难,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解决执行难,不难于一时,难在久久为功,推动问题持续解决。2018年5月4日,平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雪峰审议时指出,回应社会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持续强化工作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是对人大监督能力的一个考量,更是人大工作职责所系。为切实将“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到实处,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劲头,持续强化对全市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跟踪监督。
李雪峰指出,解决执行难要以一贯之,持之以恒,不能时松时紧。现在,我们集中精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说明前几年这件事情没有解决好。今后,执行工作要随时消化存量,不产生增量。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宁平指出,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要彻底解决执行难,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社会的温暖,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如: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完善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国家救助制度等等。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薛世尧认为,深化执行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及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对破解执行难至关重要。只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纪人员实行“零容忍”,坚决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才能凝聚社会公众的信任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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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平凉市人大常委会针对目前全市“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深入研究对策,起草形成了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议,于2018年6月27日平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议从提高全社会思想认识、发挥人民法院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加强监督和支持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对法律已有规定,但未得到有效执行、社会反响较大的,决议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对法律规定不明确,但目前兄弟市州及本市已运用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决议予以固化;对法律没有规定,但符合党的十九大以后党和国家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求,且全市两级法院正在探索实践的,决议予以肯定,要求进一步探索。
决议既注重体现法律规定及中央和省上的要求,加大推动执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题,又紧贴全市实际,注重内容的可操作性,对解决全市执行难问题下了一剂猛药,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专题、专项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监督并形成决议,在平凉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尚属首次。这一举措,有效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本报通讯员 曹峰 肖永明 严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