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安全生产的防线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6 08:40:10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
为破解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进依法治安,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9月27日、29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郭鹤立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樊怀玉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进一步完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近年来,全省上下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以部署和推进,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牵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落实监管责任,排查治理隐患,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监管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5年,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4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760起,死亡1520人,受伤3583人,直接经济损失8670.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6%、1.5%、0.6%和0.3%;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连续13年保持下降,首次实现无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今年1月至8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44起,死亡272人,受伤226人,直接经济损失3752.22万元,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郭鹤立报告说,为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我省初步理顺了各级政府分级负责、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责任制度,出台了《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安委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体系以及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体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郭鹤立报告说,在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过程中,着力加强法治建设,及时修订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出台了《甘肃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强化执法检查,积极推行省级督查、市县检查、企业自查的工作模式,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粉尘防爆、涉氨制冷、输油气管道、有限空间、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多轮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严肃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影响较大、性质较严重的事故予以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示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郭鹤立报告说,为全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我省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警示告诫、督办告知、“黑名单”、隐患挂牌督办和举报奖励等制度,通过制度实施、强化监管和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教育培训、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报告等方面的责任;提升作业人员整体素质,督促企业加强对外来劳务人员管理,按产业工人标准对农民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三违”事故;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省生产煤矿全部达标,工贸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省级达标企业171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开展了标准化创建活动,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
郭鹤立报告说,为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省政府加强了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按照监管机构和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安监站,配备了专兼职安监人员,并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省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和安全生产数据中心,运用“云平台 流媒体”技术,将视频会议延伸到乡镇一级,隐患排查系统上线运行;强化应急管理,建成了全省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15个移动应急救援平台,修订了《甘肃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持续开展了政企衔接、部门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提高了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强化治本之策,积极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危化企业出城入园、尾矿库综合治理、输油气管道隐患整治、职业病危害防治、企业标准化建设、“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治本工作。
郭鹤立报告说,为努力营造依法治安的良好氛围,全省上下不断加强安全宣传,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和宣传月等传统宣传载体的同时,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带动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提升。强化安全培训,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开设安全生产课程,强化各级干部的“红线”意识,增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以“送教上门”方式,对全省86个县市区和危化、煤矿、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重点领域进行培训;依托高职院校培训安监干部6172人次;督促大中型企业对“三项岗位人员”开展自主培训。加强警示教育,累计向市、县、乡政府及职能部门、重点行业企业发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光盘7万多张,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和社会群众观看,用典型事故案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改善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依然任重道远。
报告认为,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省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正在逐步好转。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依然偏大,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交通运输、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风险因素和隐患问题普遍存在,改善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依然任重道远。
报告反映,我省安全基础薄弱状况仍然突出,能源、化工、矿山企业比重偏大,一大批老企业、老项目、老设施、老建筑先天不足,隐患多、风险大、整治难,本质安全水平低。矿山、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中,一线从业人员70%以上是农民工,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普遍缺乏。一些地方不注重城市公共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公共安全设施不完善,给城市安全造成诸多新隐患。
据悉,受当前经济下行影响,我省相当一部分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国有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安全意识松懈。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认识不足,没有将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不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责任落实不力。有的企业虽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但岗位安全责任不具体不明晰,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安全管理滑坡。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在企业改革中随意裁减安全管理人员,弱化安全管理;有的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一些落后设备、工艺得不到及时更新;一些企业对外协单位、劳务队、外包队,以包代管,放弃管理。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安全培训走过场,员工未经培训就上岗,致使“三违”现象突出。信息化管理手段滞后。一些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有的虽然安装了监控系统,但互联互通不够,监管水平依然落后。
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由于历史原因,我省乃至全国安监系统尚未纳入政府行政执法序列,严重影响执法车辆、装备配备,制约监管能力建设。同时,安监部门建设起步较晚,专业人员缺乏。据今年初统计,全省有42个县市区的安监局没有化工、工民建、交通管理、矿山、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部分乡镇安监站在编专职人员少,影响基层安监执法工作。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制尚未理顺。同时,我省快递、物流、醇基燃料等新兴行业安全标准缺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厂时未加装紧急截断阀等安全保护设施,客运车辆限载限速等智能化监控报警装置缺失。部分行业标准修订不及时,仍沿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标准。部分行业标准不统一,化工行业安全防护、防火间距、液氨等危险物品储存使用安全标准不一致。部分企业执行标准意识差,推动难度大,大量的电瓶车及农用车辆生产厂家未按设计时速、载重生产,实际运行速度和载重远超核定速度及荷载,源头隐患多。
在应急处置能力上,我省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全部依托企业建立,受企业效益下滑影响,装备更新、物资储备、训练演练、基础保障等陷入困境,部分地方和企业应急预案照搬照抄,演练不足,救援基地分布分散,难以适应快速救援的要求。
审议:要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做好安全生产是每一个组织乃至全社会的大事,不能有一丝马虎,一点糊弄,一刻松懈。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全省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要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实效性。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普法教育内容,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知识的公众知晓率,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立足工作生产岗位实际需要,着力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农民工等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披露和舆论引导,妥善应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舆情,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氛围。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落实纳入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在“三定”方案中明确各党政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强化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研究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向基层延伸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手段,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考核力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要认真梳理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清晰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之间的工作分工,理顺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各监管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有效的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强化地方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理顺各类园区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园区安监机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内部责任体系,把责任逐级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和每一名企业员工。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系列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倒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完善与“一法一条例”相配套的行政规章和实施细则。
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严格落实责任、资金、时限和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推进技防安防工程,结合“十三五”规划实施,建设一批重大技防安防工程和保护生命安全的项目。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编制科学、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认真查找应急救援薄弱环节,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够妥善应对和及时处置,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省政府要研究并向国家有关方面反映将安监部门纳入政府行政执法序列问题,妥善处理公车改革和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应急救援车辆保障的关系。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调整专业化结构,尽快补齐配强基层监管人员。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各级各部门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覆盖企业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的建设应用,在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大危险源监管中推广应用在线监测监控,提高监管效能,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积极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要积极争取国家对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倾斜,切实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着力解决陇南等地尾矿库的隐患问题。积极争取中央在综合治理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方面继续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同时,建议省级财政在尾矿库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方面给予专项资金支持。要对地方骨干救援队伍常规装备、日常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扶持。高勇
为破解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进依法治安,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9月27日、29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郭鹤立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樊怀玉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进一步完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近年来,全省上下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以部署和推进,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牵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落实监管责任,排查治理隐患,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监管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5年,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4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760起,死亡1520人,受伤3583人,直接经济损失8670.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6%、1.5%、0.6%和0.3%;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连续13年保持下降,首次实现无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今年1月至8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44起,死亡272人,受伤226人,直接经济损失3752.22万元,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郭鹤立报告说,为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我省初步理顺了各级政府分级负责、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责任制度,出台了《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安委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体系以及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体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郭鹤立报告说,在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过程中,着力加强法治建设,及时修订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出台了《甘肃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强化执法检查,积极推行省级督查、市县检查、企业自查的工作模式,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粉尘防爆、涉氨制冷、输油气管道、有限空间、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多轮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严肃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影响较大、性质较严重的事故予以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示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郭鹤立报告说,为全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我省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警示告诫、督办告知、“黑名单”、隐患挂牌督办和举报奖励等制度,通过制度实施、强化监管和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教育培训、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报告等方面的责任;提升作业人员整体素质,督促企业加强对外来劳务人员管理,按产业工人标准对农民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三违”事故;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省生产煤矿全部达标,工贸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省级达标企业171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开展了标准化创建活动,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
郭鹤立报告说,为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省政府加强了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按照监管机构和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安监站,配备了专兼职安监人员,并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省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和安全生产数据中心,运用“云平台 流媒体”技术,将视频会议延伸到乡镇一级,隐患排查系统上线运行;强化应急管理,建成了全省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15个移动应急救援平台,修订了《甘肃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持续开展了政企衔接、部门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提高了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强化治本之策,积极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危化企业出城入园、尾矿库综合治理、输油气管道隐患整治、职业病危害防治、企业标准化建设、“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治本工作。
郭鹤立报告说,为努力营造依法治安的良好氛围,全省上下不断加强安全宣传,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和宣传月等传统宣传载体的同时,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带动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提升。强化安全培训,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开设安全生产课程,强化各级干部的“红线”意识,增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以“送教上门”方式,对全省86个县市区和危化、煤矿、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重点领域进行培训;依托高职院校培训安监干部6172人次;督促大中型企业对“三项岗位人员”开展自主培训。加强警示教育,累计向市、县、乡政府及职能部门、重点行业企业发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光盘7万多张,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和社会群众观看,用典型事故案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改善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依然任重道远。
报告认为,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省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正在逐步好转。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依然偏大,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交通运输、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风险因素和隐患问题普遍存在,改善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依然任重道远。
报告反映,我省安全基础薄弱状况仍然突出,能源、化工、矿山企业比重偏大,一大批老企业、老项目、老设施、老建筑先天不足,隐患多、风险大、整治难,本质安全水平低。矿山、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中,一线从业人员70%以上是农民工,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普遍缺乏。一些地方不注重城市公共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公共安全设施不完善,给城市安全造成诸多新隐患。
据悉,受当前经济下行影响,我省相当一部分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国有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安全意识松懈。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认识不足,没有将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不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责任落实不力。有的企业虽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但岗位安全责任不具体不明晰,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安全管理滑坡。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在企业改革中随意裁减安全管理人员,弱化安全管理;有的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一些落后设备、工艺得不到及时更新;一些企业对外协单位、劳务队、外包队,以包代管,放弃管理。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安全培训走过场,员工未经培训就上岗,致使“三违”现象突出。信息化管理手段滞后。一些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有的虽然安装了监控系统,但互联互通不够,监管水平依然落后。
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由于历史原因,我省乃至全国安监系统尚未纳入政府行政执法序列,严重影响执法车辆、装备配备,制约监管能力建设。同时,安监部门建设起步较晚,专业人员缺乏。据今年初统计,全省有42个县市区的安监局没有化工、工民建、交通管理、矿山、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部分乡镇安监站在编专职人员少,影响基层安监执法工作。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制尚未理顺。同时,我省快递、物流、醇基燃料等新兴行业安全标准缺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厂时未加装紧急截断阀等安全保护设施,客运车辆限载限速等智能化监控报警装置缺失。部分行业标准修订不及时,仍沿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标准。部分行业标准不统一,化工行业安全防护、防火间距、液氨等危险物品储存使用安全标准不一致。部分企业执行标准意识差,推动难度大,大量的电瓶车及农用车辆生产厂家未按设计时速、载重生产,实际运行速度和载重远超核定速度及荷载,源头隐患多。
在应急处置能力上,我省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全部依托企业建立,受企业效益下滑影响,装备更新、物资储备、训练演练、基础保障等陷入困境,部分地方和企业应急预案照搬照抄,演练不足,救援基地分布分散,难以适应快速救援的要求。
审议:要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做好安全生产是每一个组织乃至全社会的大事,不能有一丝马虎,一点糊弄,一刻松懈。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全省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要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实效性。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普法教育内容,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知识的公众知晓率,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立足工作生产岗位实际需要,着力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农民工等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披露和舆论引导,妥善应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舆情,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氛围。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落实纳入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在“三定”方案中明确各党政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强化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研究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向基层延伸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手段,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考核力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要认真梳理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清晰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之间的工作分工,理顺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各监管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有效的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强化地方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理顺各类园区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园区安监机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内部责任体系,把责任逐级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和每一名企业员工。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系列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倒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完善与“一法一条例”相配套的行政规章和实施细则。
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严格落实责任、资金、时限和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推进技防安防工程,结合“十三五”规划实施,建设一批重大技防安防工程和保护生命安全的项目。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编制科学、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认真查找应急救援薄弱环节,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够妥善应对和及时处置,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省政府要研究并向国家有关方面反映将安监部门纳入政府行政执法序列问题,妥善处理公车改革和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应急救援车辆保障的关系。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调整专业化结构,尽快补齐配强基层监管人员。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各级各部门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覆盖企业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的建设应用,在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大危险源监管中推广应用在线监测监控,提高监管效能,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积极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要积极争取国家对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倾斜,切实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着力解决陇南等地尾矿库的隐患问题。积极争取中央在综合治理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方面继续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同时,建议省级财政在尾矿库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方面给予专项资金支持。要对地方骨干救援队伍常规装备、日常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扶持。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