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县区人大工作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9:07
坚持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县区人大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组织保证,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认识上与时俱进
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把党的各种主张和决策变成人民群众自觉行动的重要职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对国家事务领导的基本组织形式。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由县区人大代表组成,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并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此可见,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坚持在思想认识上与时俱进,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才能在工作实践上有所创新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场合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思想深刻、论述精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和实践要求,是对十八大精神的拓展和深化,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了新的丰富内涵。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也对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思想和新要求,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人大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为人大工作实践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上来,统一到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上来,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去,为县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供理论支撑。
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维护宪法权威上与时俱进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其权威性也体现在实施的过程中。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作为新时期加强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维护宪法权威上坚持与时俱进,切实彰显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具体来说,在监督工作方面,要严格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行使人事任免权上,要落实被任命人员正式任职时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尊法意识。与此同时,要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激发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三、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在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上与时俱进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最常见、最普遍、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促进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务实有效。也是县区人大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职责。十八届三中全会从职能强化、机制完善、方式改进等方面,赋予了人大监督新的课题和使命。作为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就要从监督机制、监督方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
一要探索完善监督机制。首先从思想上消除无为意识,要主动作为,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综合运用提请审议、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等程序,把决定权用好、做优,充分体现人大监督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其次,要着眼于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调研、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形成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最后,要在维护好人大监督的法定原则,彰显公开透明和公平正义的同时,还要注重寓监督于理解、支持与服务之中,创设有序参与、和谐融合的社会氛围。
二要科学确定监督内容。在议题选定上要做到少而精、求实效。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深化改革,促进创新发展的总要求,围绕县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推进,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科学选择议题,适时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汇集民意,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讨论审议,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促进“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更好的开展,有效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
三要优化监督方式方法。长期以来,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方式上多采用视察、会议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常规性的监督方式,而对质询、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惩治性”监督方式采用较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要结合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在监督方式上进行积极探索和改进。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在履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更多地把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执法检查、备案审查等方法加以综合运用,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提高工作实效。同时,县区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监督工作时,要尽可能邀请一些与议题相关的人大代表和选民代表参与,适度延伸对街道、县区直单位和驻县区机构的调研视察,扩大基层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参与活动的范围,有效推进基层民主。
四要增强监督工作效果。人大监督要以取得实效为标准,切实强化抓落实、抓办理的措施。要认真抓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人大决定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运用跟踪督办、定期听取报告、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检查落实办理的效果。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要在常委会上进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要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参与视察、听证、评议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监督实效。(作者系天水市秦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认识上与时俱进
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把党的各种主张和决策变成人民群众自觉行动的重要职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对国家事务领导的基本组织形式。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由县区人大代表组成,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并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此可见,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坚持在思想认识上与时俱进,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才能在工作实践上有所创新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场合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思想深刻、论述精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和实践要求,是对十八大精神的拓展和深化,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了新的丰富内涵。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也对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思想和新要求,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人大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为人大工作实践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上来,统一到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上来,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去,为县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供理论支撑。
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维护宪法权威上与时俱进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其权威性也体现在实施的过程中。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作为新时期加强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维护宪法权威上坚持与时俱进,切实彰显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具体来说,在监督工作方面,要严格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行使人事任免权上,要落实被任命人员正式任职时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尊法意识。与此同时,要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激发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三、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在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上与时俱进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最常见、最普遍、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促进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务实有效。也是县区人大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职责。十八届三中全会从职能强化、机制完善、方式改进等方面,赋予了人大监督新的课题和使命。作为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就要从监督机制、监督方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
一要探索完善监督机制。首先从思想上消除无为意识,要主动作为,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综合运用提请审议、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等程序,把决定权用好、做优,充分体现人大监督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其次,要着眼于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调研、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形成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最后,要在维护好人大监督的法定原则,彰显公开透明和公平正义的同时,还要注重寓监督于理解、支持与服务之中,创设有序参与、和谐融合的社会氛围。
二要科学确定监督内容。在议题选定上要做到少而精、求实效。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深化改革,促进创新发展的总要求,围绕县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推进,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科学选择议题,适时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汇集民意,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讨论审议,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促进“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更好的开展,有效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
三要优化监督方式方法。长期以来,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方式上多采用视察、会议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常规性的监督方式,而对质询、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惩治性”监督方式采用较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要结合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在监督方式上进行积极探索和改进。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在履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更多地把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执法检查、备案审查等方法加以综合运用,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提高工作实效。同时,县区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监督工作时,要尽可能邀请一些与议题相关的人大代表和选民代表参与,适度延伸对街道、县区直单位和驻县区机构的调研视察,扩大基层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参与活动的范围,有效推进基层民主。
四要增强监督工作效果。人大监督要以取得实效为标准,切实强化抓落实、抓办理的措施。要认真抓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人大决定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运用跟踪督办、定期听取报告、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检查落实办理的效果。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要在常委会上进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要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参与视察、听证、评议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监督实效。(作者系天水市秦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