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共同彰显——“全过程民主”入法述评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中国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07-12 09:24:51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视察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的重要论述,创造性提出“全过程民主”的新概括新表达,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全过程民主”写入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全过程民主”正式写入法律,这是本届全国人大立法工作取得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成果之一,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更高的起点之上,具体、生动地展现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主动性、预见性、及时性。本文是对“全过程民主”入法重大意义的初步探讨,以期抛转引玉。
一、全过程民主新理念新思想的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理念新思想为世界民主光谱增加了中国元素,为世界民主理论和实践注入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生动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活特性,精准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文明坐标。“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这与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的“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的内涵是一脉相承的,准确地概括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追求及其显著优越性。
全过程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发展上的新概括、新论述、新表达,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民主以及人类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全过程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是对人民民主的经验总结与理论概括,既要求人民群众对政治生活的全过程参与,也要求全过程参与的制度、程序和实践的完整性,意味着民主的所有环节一个都不能少。
二、全过程民主新理念新思想的入法过程
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时,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是“全过程民主”的重要论述,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对这一修改方案完全赞同,大家一致认为,“全过程民主”体现了人民民主的鲜明特点,有利于在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实践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民主权利。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将坚持“全过程民主”正式写进法律。全国人大组织法第四条中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第四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法律中作出这样的规定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决定的,体现了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的显著特点。
三、全过程民主入法的时代价值
(一)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安排。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全过程民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化升级,顺应时代,也顺应民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魅力所在。其核心在于通过各层次、各领域、全过程的民主实践,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全过程的民主实践,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得到更全面的发挥,进而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指南
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把我国全面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演进的历史趋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逻辑。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国家建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面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民主制度体系,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30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适配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于人的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由之路。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反映了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需要依靠广大人民来实现,需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保障。全过程民主为新时代人民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提供了行动指南,能够最大限度调动人民参与民主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民发挥社会创造力和新的实践基础上不断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
(三)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国家治理的历史与实践证明,民主的基本原则、价值追求和实现形式必须有一整套具体制度来规范,特别是通过立法加以确认和规范,并且也只有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民主实践才能真正落在实处。回顾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史,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之后,即面临推进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艰巨任务和困难挑战。深化体制改革,“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关乎本质的任务,能否完成这一艰巨任务,直接关系到能否治理好国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不断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肯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民主”的重要论断,这是党的创新理论的最新成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迅速行动起来,将“全过程民主”写进法律,把党关于人民民主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及时转化为国家意志,表现了很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力推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我国人民民主的发展迈上新台阶、开拓新境界,有利于通过广泛、真实、生动的人民民主实践,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转化为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从而加速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夯实“四个自信”强大根基
全过程民主,既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历史规律,又反映人民期盼和时代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八个标准,即: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这八个标准,既充分展示了我国人民民主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与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搭建了中国与世界对话的舞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一选了之,民主应该体现在整个政治过程。中国共产党在探索、建立和发展人民民主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和经验,如“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以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等,都充分说明人民民主活动是一种各方面、全过程、全链条化的民主。在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奋斗之路上,我们已经建成和发展了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人民民主,面对美西方民主政治的种种乱象和危机,形成“这边风景独好”的发展态势与愈发显著的比较优势。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坚持和发展“全过程民主”,将创造我国人民民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辉煌,14亿中国人民将在更高质量、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民主生活中激发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民主和法治从来都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全过程民主”入法,铺就了新时代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的“法律高速路”。毋庸置疑,在法律的强有力引领和保障下,全过程民主必将展现勃勃生机,全体中国人民“四个自信”的政治定力和政治自觉将得到空前增强。
四、关于新时代发展全过程民主的几点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作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在“全过程民主”入法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不断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新贡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民主,“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掌握在人民手中”的根本制度安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人类历史上首创、“风华正茂”的一项政治制度,具有与时俱进的鲜明品质,始终在实践中坚持,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全过程民主的重要论述,拓宽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科学内涵,擘画了新征程上我国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宏伟蓝图,为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根本行动指南。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人民民主越发展,党的领导越要加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同时也是被新中国人民民主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深刻证明了的一条铁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更好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在人大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结合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四个善于”的文章,不断提高维护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能力水平。
二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其目标和本质就是为了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更加深入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栗战书委员长多次强调:人大是人民的人大。人大一切工作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牢记总书记“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殷殷嘱托,坚持人民立场,关注解决民生问题,增进人民福祉,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努力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渠道作用,切实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三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当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民主与法治相结合、相融合,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民主和法治不可分割,民主概念中已经包含了法治,法治概念中也已蕴含了民主。依靠法律和法治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对于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同时,还要将“全过程民主”入法作为立法工作新的开端,全面、深入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调研,探索和把握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需求,做好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增强全过程民主系统立法、配套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新时代新形势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守正的基础上深入思考研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做好人大工作提出的新机遇、新问题、新挑战、新要求,深入思考研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取得哪些新的“历史性成就”、发生哪些新的“历史性变革”,持续加强人大工作创新,提升履职能力,不断开拓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立法、实践的新境界。积极推进思想观念创新,深入分析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认真梳理人大工作成果,弥补人大工作短板,不断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融会贯通中创新发展。在探索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积极推动人大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不断丰富民主的形式和内容,拓宽民主渠道,提升民主的质量和实效性。深入研究网络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对民主建设的影响和促进作用,积极探索数字时代、数字社会民主发展的新形态,推动线上民主与线下民主共同发展、相互结合、相辅相成。
五是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分重要的方法论。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做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各要素的统筹工作。要从系统论角度,提升民主理论研究深度、推动民主实践模式探索,在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实践中全过程着力,从各方面民主制度及其实际运行上保证人民民主体现到从选举到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全过程。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不断提高民主形式的全面性、环节的连续性、结构的层次性和内容的高效性,从而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编 辑: 刘 冬
责 编: 刘静波
一、全过程民主新理念新思想的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理念新思想为世界民主光谱增加了中国元素,为世界民主理论和实践注入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生动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活特性,精准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文明坐标。“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这与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的“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的内涵是一脉相承的,准确地概括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追求及其显著优越性。
全过程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发展上的新概括、新论述、新表达,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民主以及人类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全过程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是对人民民主的经验总结与理论概括,既要求人民群众对政治生活的全过程参与,也要求全过程参与的制度、程序和实践的完整性,意味着民主的所有环节一个都不能少。
二、全过程民主新理念新思想的入法过程
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时,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是“全过程民主”的重要论述,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对这一修改方案完全赞同,大家一致认为,“全过程民主”体现了人民民主的鲜明特点,有利于在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实践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民主权利。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将坚持“全过程民主”正式写进法律。全国人大组织法第四条中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第四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法律中作出这样的规定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决定的,体现了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的显著特点。
三、全过程民主入法的时代价值
(一)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安排。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全过程民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化升级,顺应时代,也顺应民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魅力所在。其核心在于通过各层次、各领域、全过程的民主实践,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全过程的民主实践,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得到更全面的发挥,进而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指南
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把我国全面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演进的历史趋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逻辑。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国家建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面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民主制度体系,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30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适配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于人的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由之路。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反映了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需要依靠广大人民来实现,需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保障。全过程民主为新时代人民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提供了行动指南,能够最大限度调动人民参与民主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民发挥社会创造力和新的实践基础上不断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
(三)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国家治理的历史与实践证明,民主的基本原则、价值追求和实现形式必须有一整套具体制度来规范,特别是通过立法加以确认和规范,并且也只有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民主实践才能真正落在实处。回顾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史,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之后,即面临推进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艰巨任务和困难挑战。深化体制改革,“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关乎本质的任务,能否完成这一艰巨任务,直接关系到能否治理好国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不断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肯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民主”的重要论断,这是党的创新理论的最新成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迅速行动起来,将“全过程民主”写进法律,把党关于人民民主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及时转化为国家意志,表现了很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力推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我国人民民主的发展迈上新台阶、开拓新境界,有利于通过广泛、真实、生动的人民民主实践,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转化为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从而加速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夯实“四个自信”强大根基
全过程民主,既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历史规律,又反映人民期盼和时代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八个标准,即: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这八个标准,既充分展示了我国人民民主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与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搭建了中国与世界对话的舞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一选了之,民主应该体现在整个政治过程。中国共产党在探索、建立和发展人民民主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和经验,如“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以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等,都充分说明人民民主活动是一种各方面、全过程、全链条化的民主。在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奋斗之路上,我们已经建成和发展了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人民民主,面对美西方民主政治的种种乱象和危机,形成“这边风景独好”的发展态势与愈发显著的比较优势。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坚持和发展“全过程民主”,将创造我国人民民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辉煌,14亿中国人民将在更高质量、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民主生活中激发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民主和法治从来都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全过程民主”入法,铺就了新时代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的“法律高速路”。毋庸置疑,在法律的强有力引领和保障下,全过程民主必将展现勃勃生机,全体中国人民“四个自信”的政治定力和政治自觉将得到空前增强。
四、关于新时代发展全过程民主的几点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作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在“全过程民主”入法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不断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新贡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民主,“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掌握在人民手中”的根本制度安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人类历史上首创、“风华正茂”的一项政治制度,具有与时俱进的鲜明品质,始终在实践中坚持,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全过程民主的重要论述,拓宽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科学内涵,擘画了新征程上我国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宏伟蓝图,为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根本行动指南。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人民民主越发展,党的领导越要加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同时也是被新中国人民民主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深刻证明了的一条铁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更好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在人大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结合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四个善于”的文章,不断提高维护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能力水平。
二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其目标和本质就是为了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更加深入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栗战书委员长多次强调:人大是人民的人大。人大一切工作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牢记总书记“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殷殷嘱托,坚持人民立场,关注解决民生问题,增进人民福祉,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努力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渠道作用,切实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三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当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民主与法治相结合、相融合,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民主和法治不可分割,民主概念中已经包含了法治,法治概念中也已蕴含了民主。依靠法律和法治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对于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同时,还要将“全过程民主”入法作为立法工作新的开端,全面、深入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调研,探索和把握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需求,做好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增强全过程民主系统立法、配套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新时代新形势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守正的基础上深入思考研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做好人大工作提出的新机遇、新问题、新挑战、新要求,深入思考研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取得哪些新的“历史性成就”、发生哪些新的“历史性变革”,持续加强人大工作创新,提升履职能力,不断开拓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立法、实践的新境界。积极推进思想观念创新,深入分析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认真梳理人大工作成果,弥补人大工作短板,不断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融会贯通中创新发展。在探索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积极推动人大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不断丰富民主的形式和内容,拓宽民主渠道,提升民主的质量和实效性。深入研究网络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对民主建设的影响和促进作用,积极探索数字时代、数字社会民主发展的新形态,推动线上民主与线下民主共同发展、相互结合、相辅相成。
五是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分重要的方法论。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做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各要素的统筹工作。要从系统论角度,提升民主理论研究深度、推动民主实践模式探索,在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实践中全过程着力,从各方面民主制度及其实际运行上保证人民民主体现到从选举到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全过程。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不断提高民主形式的全面性、环节的连续性、结构的层次性和内容的高效性,从而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编 辑: 刘 冬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