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11-22 14:45:29
今年是县乡人大换届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起始之年。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人民实现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笔者认为,要做到依法、规范、有效地履行代表职权,成为一名组织信赖、群众满意、各方接受的称职的人大代表,必须切实增强“五种意识”,争做“五个模范”。
增强学习意识,争做学用结合的模范。人大代表的履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特别是当前形势下,新理论、新理念、新思维不断丰富和发展,对代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人大代表,必须坚持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为代表职权的正确、充分行使打好坚实的基础。一要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做到与党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做政治合格的人大代表。二要带头学法用法。深化对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和省上相关实施意见办法等人大法律法规的学习,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化到履职实践中。三要深入学习政策。深刻领会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掌握国情省情县情,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认真学习政治、经济、“三农”等方面知识,带头学习、应用和发展新技术,善于汲取群众智慧,不断拓展知识面,扩充知识储量,加快知识更新,为议政督政、反映民意、引领发展提供保证。四要熟悉人大业务。深入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中央18号文件及省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精神,认真参阅《人民之声报》等业务报刊,领会县人大常委会及代表履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做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
增强职责法定意识,争做依法履职的模范。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的代言人,承载着选区选民的期望和重托,必须具有强烈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依法履职。一要积极进行审议发言。以主人翁的精神,认真聆听各项工作报告,围绕审议议题,悉心分析研究,如实发表见解,积极建言献策,做到围绕中心大局对党和事业负责、遵守议事规则对法律负责、民主集中对人民负责,着力提高审议质量水平。二要认真行使提议权。积极向会议提交议案和意见建议,将人民愿望上升为国家意志和法定程序,通过议案和代表意见的办理增进人民福祉。三要充分行使选举权。认真酝酿候选人,坚决落实各项廉洁纪律规定,以公正之心,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代表选民选好“当家人”。四要自觉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参与代表小组接待选民、调查研究、座谈交流等活动,全面听取民意呼声,妥善交办或化解实际问题,广泛开展监督,使履职行为和代表作用的发挥常态常效化。五要服从安排调度。自觉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按照安排出席、列席各类会议,发挥好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增强民本意识,争做为民服务的模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植于人民群众,“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人大代表最基本的要求。因此,人大代表必须牢固树立民本思想,以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自觉融入人民群众之中,亲身体察群众的疾苦,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把群众关心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需要什么等问题弄清楚、带上来,通过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这个平台反馈给“一府两院”,让其更为透彻地掌握民情民意,作决策更加“接地气”,抓工作更加契合人民愿望,人民利益得到更好的维护。特别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正处于关键期和深水区,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如何妥善处理这些矛盾问题,是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前提,也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人大代表更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帮助群众正确认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发展信心,集聚发展合力,切实发挥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争做促进发展的模范。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共同的奋斗目标,抓好脱贫攻坚“1号工程”是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人大代表要把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作为扶贫攻坚工作的有力抓手,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开展好帮扶工作。一要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国家和省市县重大战略部署,宣传目前发展态势、重大决策和工作成效,当好群众的政策宣传员。二要充分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增强脱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好政府与群众的联络员。三要发挥行业特长和优势,党政干部代表要在引资争项等方面主动作为,谋实事、办大事,非公经济代表要解决好群众增收、就医、上学等实际困难,科教文卫界代表要搞好智力、健康、文化等帮扶,农牧水电战线代表要加快基础设施和主导产业发展步伐,共同当好扶贫攻坚工作的领航员。四要强化“三农”和民生民计问题的监督,当好农村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推动员。五要发挥先富优势,注重典型带动,凝聚最大合力,当好帮扶工作的组织员。六要积极疏导群众情绪,促进邻里和睦、村组和谐、大局和顺,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增强自律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决定其必须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和带头作用。一要带头做好本职工作。正确处理好履行代表职务与干好本职工作的关系,勇做“领头雁”,敢当“开拓者”,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优异业绩和突出贡献,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二要带头守法守公德。人大代表来自老百姓,但不能完全等同于普通老百姓,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的是国家权力。因此,任何一个人大代表,都要从思想上保持高度警醒,绝不能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凌驾于人民之上,必须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坚定地维护遵循宪法法律,同时要遵守公俗良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要自觉接受监督。人大代表各项法定职务行使和义务履行,都属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内容。因此,人大代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选区选民公布有关信息,回答相关询问,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测评。同时,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增强看齐意识,锻造能力品质,提振精神状态,展现责任担当,规范自身言行,树立良好形象,做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作者 魏惠琴 系灵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增强学习意识,争做学用结合的模范。人大代表的履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特别是当前形势下,新理论、新理念、新思维不断丰富和发展,对代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人大代表,必须坚持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为代表职权的正确、充分行使打好坚实的基础。一要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做到与党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做政治合格的人大代表。二要带头学法用法。深化对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和省上相关实施意见办法等人大法律法规的学习,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化到履职实践中。三要深入学习政策。深刻领会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掌握国情省情县情,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认真学习政治、经济、“三农”等方面知识,带头学习、应用和发展新技术,善于汲取群众智慧,不断拓展知识面,扩充知识储量,加快知识更新,为议政督政、反映民意、引领发展提供保证。四要熟悉人大业务。深入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中央18号文件及省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精神,认真参阅《人民之声报》等业务报刊,领会县人大常委会及代表履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做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
增强职责法定意识,争做依法履职的模范。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的代言人,承载着选区选民的期望和重托,必须具有强烈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依法履职。一要积极进行审议发言。以主人翁的精神,认真聆听各项工作报告,围绕审议议题,悉心分析研究,如实发表见解,积极建言献策,做到围绕中心大局对党和事业负责、遵守议事规则对法律负责、民主集中对人民负责,着力提高审议质量水平。二要认真行使提议权。积极向会议提交议案和意见建议,将人民愿望上升为国家意志和法定程序,通过议案和代表意见的办理增进人民福祉。三要充分行使选举权。认真酝酿候选人,坚决落实各项廉洁纪律规定,以公正之心,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代表选民选好“当家人”。四要自觉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参与代表小组接待选民、调查研究、座谈交流等活动,全面听取民意呼声,妥善交办或化解实际问题,广泛开展监督,使履职行为和代表作用的发挥常态常效化。五要服从安排调度。自觉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按照安排出席、列席各类会议,发挥好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增强民本意识,争做为民服务的模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植于人民群众,“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人大代表最基本的要求。因此,人大代表必须牢固树立民本思想,以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自觉融入人民群众之中,亲身体察群众的疾苦,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把群众关心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需要什么等问题弄清楚、带上来,通过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这个平台反馈给“一府两院”,让其更为透彻地掌握民情民意,作决策更加“接地气”,抓工作更加契合人民愿望,人民利益得到更好的维护。特别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正处于关键期和深水区,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如何妥善处理这些矛盾问题,是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前提,也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人大代表更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帮助群众正确认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发展信心,集聚发展合力,切实发挥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争做促进发展的模范。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共同的奋斗目标,抓好脱贫攻坚“1号工程”是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人大代表要把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作为扶贫攻坚工作的有力抓手,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开展好帮扶工作。一要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国家和省市县重大战略部署,宣传目前发展态势、重大决策和工作成效,当好群众的政策宣传员。二要充分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增强脱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好政府与群众的联络员。三要发挥行业特长和优势,党政干部代表要在引资争项等方面主动作为,谋实事、办大事,非公经济代表要解决好群众增收、就医、上学等实际困难,科教文卫界代表要搞好智力、健康、文化等帮扶,农牧水电战线代表要加快基础设施和主导产业发展步伐,共同当好扶贫攻坚工作的领航员。四要强化“三农”和民生民计问题的监督,当好农村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推动员。五要发挥先富优势,注重典型带动,凝聚最大合力,当好帮扶工作的组织员。六要积极疏导群众情绪,促进邻里和睦、村组和谐、大局和顺,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增强自律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决定其必须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和带头作用。一要带头做好本职工作。正确处理好履行代表职务与干好本职工作的关系,勇做“领头雁”,敢当“开拓者”,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优异业绩和突出贡献,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二要带头守法守公德。人大代表来自老百姓,但不能完全等同于普通老百姓,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的是国家权力。因此,任何一个人大代表,都要从思想上保持高度警醒,绝不能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凌驾于人民之上,必须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坚定地维护遵循宪法法律,同时要遵守公俗良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要自觉接受监督。人大代表各项法定职务行使和义务履行,都属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内容。因此,人大代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选区选民公布有关信息,回答相关询问,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测评。同时,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增强看齐意识,锻造能力品质,提振精神状态,展现责任担当,规范自身言行,树立良好形象,做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作者 魏惠琴 系灵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