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1-02-25 15:08:47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是甘肃省的国家权力机关,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省内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根据本省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5、审查和批准市、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
 
  6、讨论、决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7、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8、监督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9、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0、撤销省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1、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12、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3、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内外宾接待服务以及对外交往中的有关具体事务;接待处理人民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来信来访;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承担行政管理、生活福利,机关安全等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党组、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11个,包括:办公厅、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内设二级机构(处室)32个,分别为办公厅秘书处、综合处、人事处、文档处、信访室(加挂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总值班室牌子)、老干部工作处、行政保卫处、接待处、宣传信息处;研究室综合处、调查研究处;代表工作委员会综合处、代表联络处、选举任免处、议案督查处;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处、法规一处、法规二处、备案审查处;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综合处、法规处;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司法监督处;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综合处、预算审查监督处;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农业监督处;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综合处、教科文卫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综合处、环境保护监督处;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综合处、社会监督处。
 
  (二)直属事业单位4个,包括: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声》报社为县处级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为县处级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县处级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中心为县处级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1159.9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0年预算增加1078.67万元,增长1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化。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14.79万元,事业收入104.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40.56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1159.9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增加1078.67万元,增长1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化。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49.8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43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66.4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97.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14.7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6582.7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88.89万元,增长13.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化。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8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0.03%,与去年同比持平。
 
  保障运转经费13个,各委员会及研究室专项经费;立法经费;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经费及在北京期间费用;全省人代会经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费;省人大代表活动及培训费;文印及保密工作经费;业务费(办公厅);办报补贴;办刊补贴;管护费;网络运维费;业务费(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物业管理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预计2021年因公出国(境)两个团组,4人。
 
  2.公务接待费32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19万元,增长0.99%,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0.42万元,下降33.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用车,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396.7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0.99万元,下降10.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费的资金使用效益。
 
  5.会议费12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5万元,下降10.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进一步提高会议费的资金使用效益。
 
  6.机关运行经费3597.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78.76万元,增长8.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机关有维修计划。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241.4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3056平方米,价值9523.2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4辆,价值1572.3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3713.85万元。2021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99.9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立法经费。
 
  项目概况:此专项经费的设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经费:“陇原环保世纪行经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专项经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立法经费及法规清理专项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专项经费”、“财政预决算审核监督经费”。
 
  “陇原环保世纪行经费”,陇原环保世纪行是中华环保世纪行在我省的延伸,是长期坚持开展的大型环境与资源保护宣传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加大力度、拓展深度、适度曝光、促进整改的总体思路,聚焦“碧水保卫战”主题,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应有的贡献。此经费主要是用于配合、接待中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及办公室、记者团开展活动;组织我省记者团培训、集中采访、暗访;组委会会议、全省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评选、表彰奖励全省好新闻;表彰奖励全省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新闻影音资料汇编出版;组织环境资源保护公益活动,日常办公及公文办理、资料、宣传器材购置维护等支出;
 
  “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专项经费”主要是用于保障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和各市(州)、县(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监督工作,对换届后各市(州)、县(市、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队伍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对“两院”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购置案件审判监督管理流程软件系统和检察案件办理监督管理流程软件系统,以及系统的升级、维护等支出。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主要是为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同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中央办公厅专门下发文件,建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此经费主要用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后评估费用支出。
 
  “立法经费及法规清理专项经费”主要用于①立法论证支出,包括制定修改、批准地方性法规专家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等费用支出;②公众参与地方性立法支出;③地方性立法调研支出;④地方性法规起草支出;⑤地方性法规委托起草支出;⑥地方性法规的普及宣传活动及配合省上统一开展的普法活动支出;⑦法规文本及释义、法规汇编、法制参考等书籍的出版印刷费支出;⑧地方性立法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实施经费以及法规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费用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专项经费”,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影响经济社会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工作,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但从我省的情况看,虽然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呈稳定向好的发展趋势,但存在许多隐患,仅靠几年一次的执法检查根本无法做到。为了更好的落实法律法规,进一步督促各级政府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做好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体系,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陇上行活动,通过采取委托抽样检测、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对全省农产品安全进行经常性、制度化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全省农产品安全消费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财政预决算审核监督经费”主要用于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以及开展经济工作监督,进行专题工作调研、举办相关工作会议、档案资料建设、学习培训、聘请专家等项目支出
 
  立项依据: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要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实施主体: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实施周期:此项目为保障运转类项目,全年为常委会立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实施计划:立法经费及法规清理280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20万;陇原环保世纪行经费50万;人大司法监督经费50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专项经费50万;财政预决算审核监督经费50万。
 
  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预期总体目标: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与正义,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全局利益出发,兼顾各方利益,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照顾少数人利益。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能正确处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公共权力之间、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做到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的统一。不得对宪法、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加以限制和剥夺,不得给公民增加宪法、法律规定之外的义务。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初本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特点以及机关的经费管理制度,认真填写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以及整体绩效评价表;年中按时间节点,根据项目实际支出金额填写了绩效运行监控情况并及时上报;年底又组织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对12个项目分别做了绩效自评以及重点项目的评价工作。结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本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更加明细化,具体化。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4个,主要是:办报补贴;办刊补贴;各委员会及研究室专项经费;管护费;立法经费;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经费及在北京期间费用;业务费(办公厅);全省人代会经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费;省人大代表活动及培训费;文印及保密工作经费;业务费(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网络运维费、物业管理费,涉及财政支出3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4个,涉及财政支出3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5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2月25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