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20-03-05 11:11:03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紧扣打赢三大攻坚战,紧扣人民群众关心关切,服从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权,积极开拓进取、着力提质提效,为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学习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推向深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的首要议题,做到及时跟进学,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深化消化转化上见成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人大组织制度、议事规则、任免办法和工作运行机制,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提高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3.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推动中央和省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完善相关法规制度,适时修改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动物防疫条例等法规,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对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4.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常委会关于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调研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两州一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贫困县乡镇寄宿制学校冬季供暖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继续开展全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保护与治理专题调研。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相关调研监督工作。
5.深入推动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按照“建立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深化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活动效果。依法组织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健全完善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6.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坚持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委会依法履职及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协调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
7.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围绕“六稳”工作和发展“十大生态产业”,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开展经济运行监督。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涉及的重要问题、全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地方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国有资产监督、国有林场改革、特色农业发展、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相关问题等进行专题调研。
8.推动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治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社会建设方面的立法和监督工作,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检查公证法实施情况,对就业促进法和就业促进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围绕制约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和就业等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对全省查处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审议视察情况报告。
二、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切实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9.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原则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级人大立法交流会和地方立法座谈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注重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围绕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保障改善民生、社会治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点领域加强立法,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10.落实年度立法计划。拟制定修改水污染防治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中医药条例、中小学校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老服务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拟废止财政监督条例、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和修改。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兰州新区条例等项目开展立法调研。
11.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法规起草、论证、听证、评估、审议等工作机制和立法责任机制,做好法规草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坚持开门立法,拓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立法协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和立法顾问的作用,委托有关机构对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
12.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党的领导下,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严把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对重大争议事项和内容加强协调,凝聚共识。完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重要法规草案、对有关方面起草的法规草案提前介入的制度机制。选准立法项目,开展创制性立法。
13.加强立法工作指导。加强立法项目统筹,做好省与市州之间立法计划的相互协调。对报批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加强提前介入和报前衔接工作,严格合法性审查。指导市州和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立法队伍和立法能力建设,提高立法质量。
三、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开展正确有效监督
14.把准监督工作重点。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紧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重要问题,研究确定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使人大监督更有高度、准度、力度和温度。
15.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安全生产、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等。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报告。
16.提高预决算审查监督水平。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审查批准2019年省级财政决算。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等改革举措的落实。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17.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紧扣法律规定,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提出务实有效建议。围绕全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工作。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注重信访集中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加强信访事项转办督办工作。
18.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及时对计划、预算及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查,并作出决议决定。作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的决定等。修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依法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19.增强代表培训实效。根据代表工作实际和参训情况,科学确定培训内容,突出政治培训、做实履职培训、细化专题培训,改进方式方法,注重培训质量,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全年拟举办3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
20.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展“一对一”、“多对一”联系制度,完善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在会议期间与列席代表座谈交流机制,建立健全专委会和工作部门联系代表机制,按代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和岗位实际,组织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参与立法修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重点督办等活动,使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和工作部门的工作。适时召开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
21.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作用,丰富联系内容和形式,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指导“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
22.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认真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协调工作机制,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各专委会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开展现场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和指导督办,做好代表建议网上交办、办理、答复、测评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做好在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服务工作。
23.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加强代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代表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增强代表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24.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监督。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常委会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25.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完善常委会履职制度,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和工作部门的作用。加强履职培训,增强服务大局、开拓创新、联系群众、盯紧抓实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切实提高参谋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6.改进作风推进“大落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充分了解民情、广泛汇集民智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会议组织服务工作,严肃会风会纪,完善审议方式,提高会议质量。继续做好机关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以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阶段性重点任务落实为重点,细化任务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整体联动、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27.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活动”。坚持和完善机关各项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结合履职实际,分类举办立法、监督等业务培训班。紧扣全省发展的全局问题、人大建设的重要问题确定调研课题,邀请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基层人大代表开展联合调研,借助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力量开展委托调研。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机关凝聚力和向心力。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28.加强工作联系交流。加强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联系,主动接受工作指导。加强与其他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经验做法。通过邀请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围绕重点工作,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学习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推向深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的首要议题,做到及时跟进学,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深化消化转化上见成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人大组织制度、议事规则、任免办法和工作运行机制,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提高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3.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推动中央和省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完善相关法规制度,适时修改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动物防疫条例等法规,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对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4.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常委会关于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调研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两州一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贫困县乡镇寄宿制学校冬季供暖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继续开展全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保护与治理专题调研。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相关调研监督工作。
5.深入推动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按照“建立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深化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活动效果。依法组织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健全完善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6.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坚持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委会依法履职及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协调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
7.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围绕“六稳”工作和发展“十大生态产业”,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开展经济运行监督。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涉及的重要问题、全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地方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国有资产监督、国有林场改革、特色农业发展、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相关问题等进行专题调研。
8.推动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治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社会建设方面的立法和监督工作,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检查公证法实施情况,对就业促进法和就业促进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围绕制约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和就业等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对全省查处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审议视察情况报告。
二、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切实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9.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原则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级人大立法交流会和地方立法座谈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注重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围绕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保障改善民生、社会治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点领域加强立法,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10.落实年度立法计划。拟制定修改水污染防治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中医药条例、中小学校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老服务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拟废止财政监督条例、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和修改。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兰州新区条例等项目开展立法调研。
11.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法规起草、论证、听证、评估、审议等工作机制和立法责任机制,做好法规草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坚持开门立法,拓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立法协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和立法顾问的作用,委托有关机构对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
12.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党的领导下,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严把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对重大争议事项和内容加强协调,凝聚共识。完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重要法规草案、对有关方面起草的法规草案提前介入的制度机制。选准立法项目,开展创制性立法。
13.加强立法工作指导。加强立法项目统筹,做好省与市州之间立法计划的相互协调。对报批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加强提前介入和报前衔接工作,严格合法性审查。指导市州和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立法队伍和立法能力建设,提高立法质量。
三、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开展正确有效监督
14.把准监督工作重点。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紧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重要问题,研究确定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使人大监督更有高度、准度、力度和温度。
15.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安全生产、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等。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报告。
16.提高预决算审查监督水平。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审查批准2019年省级财政决算。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等改革举措的落实。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17.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紧扣法律规定,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提出务实有效建议。围绕全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工作。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注重信访集中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加强信访事项转办督办工作。
18.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及时对计划、预算及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查,并作出决议决定。作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的决定等。修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依法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19.增强代表培训实效。根据代表工作实际和参训情况,科学确定培训内容,突出政治培训、做实履职培训、细化专题培训,改进方式方法,注重培训质量,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全年拟举办3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
20.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展“一对一”、“多对一”联系制度,完善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在会议期间与列席代表座谈交流机制,建立健全专委会和工作部门联系代表机制,按代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和岗位实际,组织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参与立法修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重点督办等活动,使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和工作部门的工作。适时召开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
21.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作用,丰富联系内容和形式,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指导“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
22.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认真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协调工作机制,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各专委会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开展现场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和指导督办,做好代表建议网上交办、办理、答复、测评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做好在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服务工作。
23.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加强代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代表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增强代表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24.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监督。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常委会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25.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完善常委会履职制度,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和工作部门的作用。加强履职培训,增强服务大局、开拓创新、联系群众、盯紧抓实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切实提高参谋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6.改进作风推进“大落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充分了解民情、广泛汇集民智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会议组织服务工作,严肃会风会纪,完善审议方式,提高会议质量。继续做好机关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以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阶段性重点任务落实为重点,细化任务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整体联动、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27.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活动”。坚持和完善机关各项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结合履职实际,分类举办立法、监督等业务培训班。紧扣全省发展的全局问题、人大建设的重要问题确定调研课题,邀请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基层人大代表开展联合调研,借助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力量开展委托调研。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机关凝聚力和向心力。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28.加强工作联系交流。加强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联系,主动接受工作指导。加强与其他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经验做法。通过邀请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围绕重点工作,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