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制度出台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12-28 16:09:03
近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制度》,印发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了进一步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实际,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了该制度。
学习制度中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学习制度中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知行合一、学以致用,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自觉做到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与提升工作本领相结合、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相结合、系统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学习研究与推出成果相结合,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学习制度中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非党组成员的常委会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可扩大到机关全体厅级领导干部。
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学习制度中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章党规党纪党史和党的基本知识;宪法和法律法规,人大制度和人大理论创新成果;党中央的决议决策和省委的安排部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履职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民族、宗教、党建等方面知识,工作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对学习形式,学习制度中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等。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同时,学习制度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
对集体学习研讨,学习制度中明确,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中学习研讨要确定研讨专题,安排好重点发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事先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互动交流和讨论时围绕学习研讨主题,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运用所学理论进行理性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体现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对个人自学,学习制度中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除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外,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坚持经常性自学。同时,要结合实际,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甘肃人大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和学习平台,开设网络课堂,积极引导网上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对专题调研,学习制度中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学习制度中同时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应当适当安排人员作重点发言,其他成员作自由交流发言,第一责任人作学习小结。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积极运用好学习成果。
对学习要求,学习制度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着执着的信念学、带着实践的要求学、带着深厚的感情学,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各专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学习贯彻的责任,自觉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亲自谋划安排,抓好组织实施,建立学习激励机制,树立典型、宣传先进,充分发挥带动促进作用。
学习制度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理解丰富内涵,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学习制度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和各专委会、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机关全体党员大兴学习之风。
学习制度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要注重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把学习实效性摆在突出位置,增强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好学习研讨,使学习效果真正体现在工作举措和现实成效上。
对学习管理,学习制度中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的学习,由办公厅组织实施,主要是制订计划、拟定专题、提供材料、配发用书、学习考勤、做好记录等。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负责做好宣传报道。
学习制度中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学习记录,由办公厅整理和保管,建立专门的学习档案,系统收录学习的记录内容和相关文件。学习记录每年年底汇总一次,由办公厅按年度建档并长期保存。
学习制度中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要带头参加规定的学习,自觉坚持自学。要严格执行《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请假制度》等制度规定要求。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自行安排时间补学。
学习制度中还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学习参照本制度执行。本报讯(记者 张孝峰)
为了进一步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实际,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了该制度。
学习制度中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学习制度中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知行合一、学以致用,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自觉做到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与提升工作本领相结合、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相结合、系统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学习研究与推出成果相结合,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学习制度中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非党组成员的常委会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可扩大到机关全体厅级领导干部。
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学习制度中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章党规党纪党史和党的基本知识;宪法和法律法规,人大制度和人大理论创新成果;党中央的决议决策和省委的安排部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履职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民族、宗教、党建等方面知识,工作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对学习形式,学习制度中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等。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同时,学习制度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
对集体学习研讨,学习制度中明确,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中学习研讨要确定研讨专题,安排好重点发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事先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互动交流和讨论时围绕学习研讨主题,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运用所学理论进行理性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体现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对个人自学,学习制度中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除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外,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坚持经常性自学。同时,要结合实际,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甘肃人大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和学习平台,开设网络课堂,积极引导网上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对专题调研,学习制度中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学习制度中同时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应当适当安排人员作重点发言,其他成员作自由交流发言,第一责任人作学习小结。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积极运用好学习成果。
对学习要求,学习制度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着执着的信念学、带着实践的要求学、带着深厚的感情学,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各专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学习贯彻的责任,自觉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亲自谋划安排,抓好组织实施,建立学习激励机制,树立典型、宣传先进,充分发挥带动促进作用。
学习制度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理解丰富内涵,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学习制度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和各专委会、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机关全体党员大兴学习之风。
学习制度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要注重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把学习实效性摆在突出位置,增强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好学习研讨,使学习效果真正体现在工作举措和现实成效上。
对学习管理,学习制度中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的学习,由办公厅组织实施,主要是制订计划、拟定专题、提供材料、配发用书、学习考勤、做好记录等。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负责做好宣传报道。
学习制度中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学习记录,由办公厅整理和保管,建立专门的学习档案,系统收录学习的记录内容和相关文件。学习记录每年年底汇总一次,由办公厅按年度建档并长期保存。
学习制度中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要带头参加规定的学习,自觉坚持自学。要严格执行《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请假制度》等制度规定要求。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自行安排时间补学。
学习制度中还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学习参照本制度执行。本报讯(记者 张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