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人代会】农委农工委:把握重点 主动作为 努力推进地方人大“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农委农工委 发布时间:2024-01-21 10:49:02
农委农工委:把握重点 主动作为 努力推进地方人大“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得到全国人大的高度评价和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批示;
农业节水情况专题调研被全国人大网站、《甘肃日报》刊载宣传;
“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被《农民日报》宣传报道、得到全国人大农委表扬;
2项工作调研报告获评全省人大优秀调研成果一、二等奖;
……
2023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引领,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重点,以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涉农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努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新征程中发挥人大作用、展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持续深化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委员会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突出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注重在学习研讨中凝心铸魂
制定主题教育专题学习计划,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处室“周例会”学习制度,适时组织专题研讨,强化学思践悟,消除“知识恐慌”和“本领赤字”。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组织的主题教育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参加全国人大农委学习报告会和工作座谈会,学习把握全国农业农村最新形势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人大“三农”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注重在调查研究中把准农情
紧扣乡村振兴、现代种业、农业节水、品牌建设等农业农村发展重点任务,研究确定6项主题教育调查研究项目,建立每个调研项目由农委1名领导牵头、农工委1名领导分管、1名处长或副处长负责、1名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四个一”责任机制,统筹推进调研的组织协调和报告的起草。其中,《运用法定手段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研究报告》和《关于“甘味”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被推荐全省人大优秀调研成果,并分别获评一、二等奖。
注重在破解难题中推动发展
对标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具体要求,聚焦“国之大者”,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把主题教育活动同人大“三农”工作结合起来。立足省情实际,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沟通协调,力促将《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由立法预备项目转为审议项目,彰显了责任担当。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相关要求,成立工作专班,采取解剖麻雀、蹲点调研等方式,对陇西县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并衔接落实帮扶事项16项,落实支持资金2亿多元,展现了人大作为。
注重在对标对表中检视整改问题
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要求,对标对表常委会党组检视问题清单,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梳理出6个方面12项需要检视整改的问题,并结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抓好整改,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注重在建章立制中巩固成果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研究梳理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规则,规范工作程序,修改完善执法检查等业务工作程序和理论业务学习制度、信息宣传、干部绩效、文件印章管理等12项制度,做到学习、工作和考核评价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力争相关工作在人大机关走在前、作表率,确保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撑上劲、使上力。
不断强化立法统筹 夯实涉农法治基础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针对地方立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委员会立足省情、农情实际创新立法形式,采取“小切口”“小快灵”方式,紧盯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抓住种子、耕地两个要害和农业品牌这个关键,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推动涉农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制定和立法调研。
推动修订农作物种子条例
提前介入修订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深入育种制种基地、种质资源库、农技服务中心、农科院、种业企业、种子经营门店,与基层干部群众广泛交流,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修订草案着重完善了种质资源保护、种业科技创新、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制种基地监管、打击假劣种子等方面的内容,相关规定做到与新修订的种子法保持一致,维护了法治统一。该条例已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1月起施行。
推动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
结合省情实际,组织召开立法协调会,与省直相关部门就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进程进行充分协商。组成调研组赴陇南、天水、平凉、临夏等地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参与法规草案起草、论证等工作,推动条例(草案)顺利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一审。条例草案吸收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创制性地细化了规划编制、财政保障等相关规定。特别是针对全省地形地貌复杂多样的特点,将分区分类建设要求明确写入条例草案,充分体现了甘肃特色。该条例是在没有直接上位法的情况下,人大主导主推的“小切口”立法,是国家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走在了全国省级人大的前列。
开展农产品品牌立法调研
围绕农产品品牌创建和管理,赴兰州、临夏、陇南、天水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征求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与省直相关部门重点就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评估并达成共识,为下一步立法工作打下了基础。四是提出完善立法规划的建议。组织征集省直相关部门的立法建议,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研究确定立法选题和立法重点,就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了建议。同时,配合完成了涉农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
切实用好监督方式 增强履职工作实效
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调查研究是人大依法履职行权的有效手段。委员会切实履行法定职权,创新监督机制,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组织开展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先后赴平凉、定西、酒泉、张掖等市,开展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市级人大常委会就近“互查互学”,邀请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会诊把脉,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和专家学者、企业家的作用。实地检查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等8个部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汇报。同时,专程到省农科院、甘肃农业大学,听取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制种基地标准化建设、培育壮大种子企业、强化法治保障等意见建议。
配合做好听取审议产业振兴情况报告及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产业振兴情况的工作报告,先后赴定西、庆阳、平凉、天水、临夏、张掖等市(州)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工作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政府专项报告的参阅资料。在常委会联组审议询问会上,10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专题询问了乡村产业振兴的相关情况,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应询。这一做法,既对政府相关工作起到促进作用,也对人大实施和谐有效监督进行了探索实践。
谋划开展农业节水情况专题调研
抓住干旱少雨的农时农情,先后赴兰州新区、白银、金昌、张掖等地实地调研农业节水情况,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参与,组织人员前往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和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进行走访座谈,生动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甘肃人大实践。此次专题调研情况摸得清、问题找得准、意见提得实,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好评。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落实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若干措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不断强化代表联系
积极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和工作人员联系服务不驻会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办法,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报省人大常委会“三农”重点任务,深入了解人大代表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参与、支持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积极服务代表履职
配合完成全国人大来甘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牵头完成“千名代表调研视察千项工程行动”省级调研视察组在张掖市的调研视察活动,服务相关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统筹组织庆阳、平凉的15名省、市、县(区)三级人大代表,调研视察乡村产业振兴工作。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主动邀请25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座谈交流,征求人大代表对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和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建议30多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群众、反映民情、汇聚民智的优势和作用。四是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协调督办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平凉红牛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和《关于对酒泉市肃州区洪水河水库工程给予补助资金的建议》,相关代表对督办工作表示满意。
来源:农委农工委
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得到全国人大的高度评价和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批示;
农业节水情况专题调研被全国人大网站、《甘肃日报》刊载宣传;
“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被《农民日报》宣传报道、得到全国人大农委表扬;
2项工作调研报告获评全省人大优秀调研成果一、二等奖;
……
2023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引领,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重点,以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涉农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努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新征程中发挥人大作用、展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持续深化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委员会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突出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注重在学习研讨中凝心铸魂
制定主题教育专题学习计划,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处室“周例会”学习制度,适时组织专题研讨,强化学思践悟,消除“知识恐慌”和“本领赤字”。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组织的主题教育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参加全国人大农委学习报告会和工作座谈会,学习把握全国农业农村最新形势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人大“三农”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注重在调查研究中把准农情
紧扣乡村振兴、现代种业、农业节水、品牌建设等农业农村发展重点任务,研究确定6项主题教育调查研究项目,建立每个调研项目由农委1名领导牵头、农工委1名领导分管、1名处长或副处长负责、1名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四个一”责任机制,统筹推进调研的组织协调和报告的起草。其中,《运用法定手段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研究报告》和《关于“甘味”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被推荐全省人大优秀调研成果,并分别获评一、二等奖。
注重在破解难题中推动发展
对标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具体要求,聚焦“国之大者”,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把主题教育活动同人大“三农”工作结合起来。立足省情实际,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沟通协调,力促将《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由立法预备项目转为审议项目,彰显了责任担当。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相关要求,成立工作专班,采取解剖麻雀、蹲点调研等方式,对陇西县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并衔接落实帮扶事项16项,落实支持资金2亿多元,展现了人大作为。
注重在对标对表中检视整改问题
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要求,对标对表常委会党组检视问题清单,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梳理出6个方面12项需要检视整改的问题,并结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抓好整改,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注重在建章立制中巩固成果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研究梳理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规则,规范工作程序,修改完善执法检查等业务工作程序和理论业务学习制度、信息宣传、干部绩效、文件印章管理等12项制度,做到学习、工作和考核评价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力争相关工作在人大机关走在前、作表率,确保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撑上劲、使上力。
不断强化立法统筹 夯实涉农法治基础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针对地方立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委员会立足省情、农情实际创新立法形式,采取“小切口”“小快灵”方式,紧盯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抓住种子、耕地两个要害和农业品牌这个关键,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推动涉农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制定和立法调研。
推动修订农作物种子条例
提前介入修订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深入育种制种基地、种质资源库、农技服务中心、农科院、种业企业、种子经营门店,与基层干部群众广泛交流,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修订草案着重完善了种质资源保护、种业科技创新、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制种基地监管、打击假劣种子等方面的内容,相关规定做到与新修订的种子法保持一致,维护了法治统一。该条例已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1月起施行。
推动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
结合省情实际,组织召开立法协调会,与省直相关部门就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进程进行充分协商。组成调研组赴陇南、天水、平凉、临夏等地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参与法规草案起草、论证等工作,推动条例(草案)顺利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一审。条例草案吸收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创制性地细化了规划编制、财政保障等相关规定。特别是针对全省地形地貌复杂多样的特点,将分区分类建设要求明确写入条例草案,充分体现了甘肃特色。该条例是在没有直接上位法的情况下,人大主导主推的“小切口”立法,是国家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走在了全国省级人大的前列。
开展农产品品牌立法调研
围绕农产品品牌创建和管理,赴兰州、临夏、陇南、天水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征求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与省直相关部门重点就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评估并达成共识,为下一步立法工作打下了基础。四是提出完善立法规划的建议。组织征集省直相关部门的立法建议,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研究确定立法选题和立法重点,就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了建议。同时,配合完成了涉农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
切实用好监督方式 增强履职工作实效
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调查研究是人大依法履职行权的有效手段。委员会切实履行法定职权,创新监督机制,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组织开展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先后赴平凉、定西、酒泉、张掖等市,开展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市级人大常委会就近“互查互学”,邀请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会诊把脉,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和专家学者、企业家的作用。实地检查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等8个部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汇报。同时,专程到省农科院、甘肃农业大学,听取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制种基地标准化建设、培育壮大种子企业、强化法治保障等意见建议。
配合做好听取审议产业振兴情况报告及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产业振兴情况的工作报告,先后赴定西、庆阳、平凉、天水、临夏、张掖等市(州)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工作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政府专项报告的参阅资料。在常委会联组审议询问会上,10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专题询问了乡村产业振兴的相关情况,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应询。这一做法,既对政府相关工作起到促进作用,也对人大实施和谐有效监督进行了探索实践。
谋划开展农业节水情况专题调研
抓住干旱少雨的农时农情,先后赴兰州新区、白银、金昌、张掖等地实地调研农业节水情况,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参与,组织人员前往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和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进行走访座谈,生动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甘肃人大实践。此次专题调研情况摸得清、问题找得准、意见提得实,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好评。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落实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若干措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不断强化代表联系
积极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和工作人员联系服务不驻会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办法,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报省人大常委会“三农”重点任务,深入了解人大代表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参与、支持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积极服务代表履职
配合完成全国人大来甘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牵头完成“千名代表调研视察千项工程行动”省级调研视察组在张掖市的调研视察活动,服务相关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统筹组织庆阳、平凉的15名省、市、县(区)三级人大代表,调研视察乡村产业振兴工作。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主动邀请25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座谈交流,征求人大代表对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和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建议30多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群众、反映民情、汇聚民智的优势和作用。四是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协调督办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平凉红牛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和《关于对酒泉市肃州区洪水河水库工程给予补助资金的建议》,相关代表对督办工作表示满意。
来源:农委农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