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环资委、环资工委:守护绿水青山 为加快建设美丽甘肃提供法治保障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环资委、环资工委 发布时间:2024-01-22 19:14:46
环资委、环资工委:守护绿水青山 为加快建设美丽甘肃提供法治保障
会同四川、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协同立法,是我省探索创新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方式的首次尝试;
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与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相结合,在深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桥梁作用的同时延伸了监督触角、提升了监督实效,既保证正确、科学、依法监督,又促进执法检查向深度拓展,还面向全国人大代表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和保护湿地生态的重要意义;
分层次、分领域开展了山川秀美现代甘肃、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情况、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全省气象防灾减灾情况、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建设、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典型案例解剖调研等专项调研和运用法定手段推动国家黄河战略在甘肃深入实施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
2023年,新一届省人大环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紧扣常委会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坚持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丰富立法、监督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取得了良好成效、交出了满意答卷。
坚持思想引领 强化理论指导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依法履职,科学履职,在法治轨道上助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突出政治引领
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分党组会议和专委会学习的主要内容,认真传达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坚持融会贯通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做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理论武装
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理解新时代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利用举办培训班、“三会一课”、全国生态日座谈会等时机,邀请专家学者讲理论、讲法规、讲政策、讲业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注重指导实践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知行合一,努力将主题教育成果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信心和能力。注重理论指导实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环境资源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理念,将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需要,贯穿于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完善法规体系 发挥引领作用
立足甘肃生态环境的战略性和脆弱性,创新推进地方立法,完善环境资源法规体系,为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坚持维护法治统一
落实全国人大立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地方立法质量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备案审查等工作,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在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颁布实施后,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配合法工委对涉及我省黄河流域和青藏高原地区生态保护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积极配合法工委做好备案审查工作。2023年共审查市州法规10件,规范性文件3件,对16件法律法规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保障了法律制度的有效衔接。
不断完善法规体系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治理,加快完善地方法规体系,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始终如一做好黄河保护立法,推动黄河流域法治建设。《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一审后,继续配合法工委及省政府相关部门对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对条例草案的名称、章节设置等提出了修改建议。条例名称修改为《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条例》,吸收了各方面的建议,完善了高质量发展内容,增设了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专章,补充细化了黄河保护法,为持续有效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创新地方立法形式,推动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会同四川、陕西省人大相关委员会联合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协同立法。三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分别在7月底经常委会会议同步审议通过,7月31日同步公布,10月1日起同步施行,做到了立法进程“三同步”。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立法,是我省探索创新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方式的首次尝试,为下一步做好祁连山和诺尔盖国家公园协同立法提供了经验。主动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推动环境资源立法进程。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结合专题调研积极开展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和噪声污染防治立法论证前期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为完善我省环境资源法规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认真做好普法宣传
高度重视法律普及和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始终将其作为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黄河保护法出台后,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召开全国生态日暨《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宣传实施座谈会,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生态环境专家分别围绕设立生态日的重大意义,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交流。
增强监督成效 创新开展工作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用法律武器和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注重打好组合拳,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创新开展法律监督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创新方式方法,将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与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相结合,成立两个执法检查组,分赴酒泉、张掖和甘南、兰州新区等地实地检查和调研,通过走访群众、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了法律宣传贯彻及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本次执法检查和全国人大代表调研有机结合,在深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桥梁作用的同时延伸了监督触角、提升了监督实效,既保证正确、科学、依法监督,又促进执法检查向深度拓展,还面向全国人大代表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和保护湿地生态的重要意义,对推动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全面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制定我省湿地保护地方法规积累了素材。
深入开展工作监督
结合主题教育,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甘肃视察指导工作时提出的“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的重要指示,常委会成立由马廷礼、李沛兴、陈克恭同志牵头的调研组,开展了为期两个半月的专题调研。采取既“请进来”也“走出去”的形式,在征集12个省直部门、14个市州和4个科研院所相关总结材料,听取省直有关部门汇报的基础上,赴平凉、天水、白银、武威、临夏、甘南6市州18个县区88个调研点和省社科院进行了实地调研。本次调研既拓展了主题教育的深度,也创新了监督工作的方式,对十年来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作了全面总结,对存在的不足作了系统分析,对新时代加快建设美丽甘肃提出了具有专业水平的前瞻性建议,提升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
强化系统有效监督
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监督实效,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要求,成立调研组开展了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情况专题调研,初步掌握了我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水定绿、科学造林、防沙治沙、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方面的情况。常委会审议调研报告时,还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结合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建议。在突出重点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分层次、分领域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全省气象防灾减灾情况、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建设、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典型案例解剖调研等专项调研和运用法定手段推动国家黄河战略在甘肃深入实施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时,特别强调内容关联、时间衔接,形成环环相扣的组合拳,增强了依法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信性。
夯实履职基础 提升自身效能
积极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狠抓“四个机关”建设,推动干部在学习上下苦功、在执行上铆足劲、在效能上见真章,促进思想观念转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作风改进、效率效能提高。
高度重视能力提升
针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专业性、创新性突出的复杂特性,高度重视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的培训提高。围绕常委会2023年环境资源立法、监督重点,举办全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培训班,系统讲解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入解读黄河保护法和湿地保护法,着力拓展理论学习的深度与广度,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充分凝聚工作合力
注重加强“上下内外”联系交流,拓宽工作视野,延伸工作触角,增进工作合力。积极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情况调研组来甘调研的协调保障工作。先后三次赴北京参加会议、汇报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环资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多次召开重点工作对接会、协调会,加强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努力在立法中形成共识,在监督中形成合力,和谐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密切与人大代表交流沟通,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力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借脑借力提高专业能力和工作效力。
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和完善帮扶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帮扶力度不减、干劲不松。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为帮扶村镇争取项目资金近1500万元,到位资金206万,实施3个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修复生态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消除安全隐患。其余资金到位后,将消除五龙镇一大批地质灾害隐患,有效改善镇小学教学环境。扎实开展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包抓联企业行动,选派领导干部参加省委主题教育督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双千”行动,优质高效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来源:环资委环资工委
会同四川、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协同立法,是我省探索创新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方式的首次尝试;
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与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相结合,在深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桥梁作用的同时延伸了监督触角、提升了监督实效,既保证正确、科学、依法监督,又促进执法检查向深度拓展,还面向全国人大代表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和保护湿地生态的重要意义;
分层次、分领域开展了山川秀美现代甘肃、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情况、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全省气象防灾减灾情况、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建设、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典型案例解剖调研等专项调研和运用法定手段推动国家黄河战略在甘肃深入实施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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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一届省人大环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紧扣常委会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坚持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丰富立法、监督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取得了良好成效、交出了满意答卷。
坚持思想引领 强化理论指导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依法履职,科学履职,在法治轨道上助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突出政治引领
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分党组会议和专委会学习的主要内容,认真传达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坚持融会贯通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做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理论武装
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理解新时代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利用举办培训班、“三会一课”、全国生态日座谈会等时机,邀请专家学者讲理论、讲法规、讲政策、讲业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注重指导实践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知行合一,努力将主题教育成果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信心和能力。注重理论指导实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环境资源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理念,将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需要,贯穿于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完善法规体系 发挥引领作用
立足甘肃生态环境的战略性和脆弱性,创新推进地方立法,完善环境资源法规体系,为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坚持维护法治统一
落实全国人大立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地方立法质量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备案审查等工作,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在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颁布实施后,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配合法工委对涉及我省黄河流域和青藏高原地区生态保护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积极配合法工委做好备案审查工作。2023年共审查市州法规10件,规范性文件3件,对16件法律法规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保障了法律制度的有效衔接。
不断完善法规体系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治理,加快完善地方法规体系,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始终如一做好黄河保护立法,推动黄河流域法治建设。《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一审后,继续配合法工委及省政府相关部门对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对条例草案的名称、章节设置等提出了修改建议。条例名称修改为《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条例》,吸收了各方面的建议,完善了高质量发展内容,增设了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专章,补充细化了黄河保护法,为持续有效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创新地方立法形式,推动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会同四川、陕西省人大相关委员会联合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协同立法。三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分别在7月底经常委会会议同步审议通过,7月31日同步公布,10月1日起同步施行,做到了立法进程“三同步”。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立法,是我省探索创新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方式的首次尝试,为下一步做好祁连山和诺尔盖国家公园协同立法提供了经验。主动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推动环境资源立法进程。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结合专题调研积极开展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和噪声污染防治立法论证前期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为完善我省环境资源法规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认真做好普法宣传
高度重视法律普及和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始终将其作为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黄河保护法出台后,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召开全国生态日暨《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宣传实施座谈会,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生态环境专家分别围绕设立生态日的重大意义,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交流。
增强监督成效 创新开展工作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用法律武器和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注重打好组合拳,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创新开展法律监督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创新方式方法,将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与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相结合,成立两个执法检查组,分赴酒泉、张掖和甘南、兰州新区等地实地检查和调研,通过走访群众、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了法律宣传贯彻及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本次执法检查和全国人大代表调研有机结合,在深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桥梁作用的同时延伸了监督触角、提升了监督实效,既保证正确、科学、依法监督,又促进执法检查向深度拓展,还面向全国人大代表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和保护湿地生态的重要意义,对推动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全面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制定我省湿地保护地方法规积累了素材。
深入开展工作监督
结合主题教育,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甘肃视察指导工作时提出的“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的重要指示,常委会成立由马廷礼、李沛兴、陈克恭同志牵头的调研组,开展了为期两个半月的专题调研。采取既“请进来”也“走出去”的形式,在征集12个省直部门、14个市州和4个科研院所相关总结材料,听取省直有关部门汇报的基础上,赴平凉、天水、白银、武威、临夏、甘南6市州18个县区88个调研点和省社科院进行了实地调研。本次调研既拓展了主题教育的深度,也创新了监督工作的方式,对十年来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作了全面总结,对存在的不足作了系统分析,对新时代加快建设美丽甘肃提出了具有专业水平的前瞻性建议,提升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
强化系统有效监督
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监督实效,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要求,成立调研组开展了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情况专题调研,初步掌握了我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水定绿、科学造林、防沙治沙、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方面的情况。常委会审议调研报告时,还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结合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建议。在突出重点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分层次、分领域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全省气象防灾减灾情况、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建设、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典型案例解剖调研等专项调研和运用法定手段推动国家黄河战略在甘肃深入实施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时,特别强调内容关联、时间衔接,形成环环相扣的组合拳,增强了依法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信性。
夯实履职基础 提升自身效能
积极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狠抓“四个机关”建设,推动干部在学习上下苦功、在执行上铆足劲、在效能上见真章,促进思想观念转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作风改进、效率效能提高。
高度重视能力提升
针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专业性、创新性突出的复杂特性,高度重视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的培训提高。围绕常委会2023年环境资源立法、监督重点,举办全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培训班,系统讲解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入解读黄河保护法和湿地保护法,着力拓展理论学习的深度与广度,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充分凝聚工作合力
注重加强“上下内外”联系交流,拓宽工作视野,延伸工作触角,增进工作合力。积极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情况调研组来甘调研的协调保障工作。先后三次赴北京参加会议、汇报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环资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多次召开重点工作对接会、协调会,加强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努力在立法中形成共识,在监督中形成合力,和谐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密切与人大代表交流沟通,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力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借脑借力提高专业能力和工作效力。
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和完善帮扶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帮扶力度不减、干劲不松。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为帮扶村镇争取项目资金近1500万元,到位资金206万,实施3个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修复生态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消除安全隐患。其余资金到位后,将消除五龙镇一大批地质灾害隐患,有效改善镇小学教学环境。扎实开展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包抓联企业行动,选派领导干部参加省委主题教育督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双千”行动,优质高效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来源:环资委环资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