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贡献人大力量——我省各级人大依法履职助力乡村振兴综述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3-12-15 16:51:00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大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对新时代“三农”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甘肃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三农”工作中心大局,以“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为主线,立足人大职能,发挥人大优势,汇聚人大智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贡献人大力量。
开展“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搭建载体平台助力乡村振兴
11月26日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乡村产业振兴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律责任,助力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对《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这三项议题既是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五个一”行动的具体内容,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首年履职的重要工作。
今年4月以来,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立足地方人大工作实际,结合甘肃省情、农情,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主动服务全省“三农”工作大局,启动了“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五个一”行动,在进一步助力陇原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征途上迈开了新的探索步伐。
旨在以人大智慧和力量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五个一”行动包括:以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理论研讨、业务培训为重要抓手,每年制定修改一批“小切口”“小快灵”涉农地方性法规,听取一次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一次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乡村振兴活动,组织一次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理论研讨,举办一次全省人大“三农”干部业务培训。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粮食安全、现代农业技术支撑、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做好“土特产”文章等方面,把“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五个一”行动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加强指导,高起点谋划、高规格组织、高效率推动。为了确保行动见实效,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省、市、县人大农业农村机构三级联动、协调推进、同步开展。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紧跟中央重大部署、紧扣省委工作安排,立足全省“三农”工作实际,以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加强重大政策调研,细化实化措施,夯实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本领,以突出的工作成效力促甘肃人大“三农”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为我们各级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搭建了一个工作载体和履职平台。”在11月8日召开的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座谈交流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超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拓展“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实际成效,在思路上再拓展、在重点上再聚焦、在内容上再深化、在方式上再创新、在作风上再过硬,推动“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向纵深发展,努力开创人大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突出良法善治,加强农业立法助力乡村振兴
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审的《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是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由省人大主导主推的“小切口”立法,是国家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体现了分区分类建设原则,彰显了甘肃特色。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突出问题导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种畜禽管理等“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推动解决农业农村领域深层次问题,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要靠法治。2022年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既严格遵循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上位法规定,又突出甘肃特色和经验做法,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与甘肃实际紧密结合,把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细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制度措施,夯实了我省乡村振兴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石,是我省“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乡村振兴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对于促进我省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修订农作物种子、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农民教育培训、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等涉农法规16件,切实发挥了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作用。特别是《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和《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得到了全国人大农委和农业农村部的肯定。
甘肃各地地理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差异很大,存在的问题各不相同,客观要求要着眼解决问题,进行针对性立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天水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城区供水、古树名木保护、规范文明行为等,制定了城区引洮供水设施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武威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地下水资源管理、防沙治沙等问题,制定了节约用水条例、防沙治沙条例。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农田防护林保障耕地安全问题,制定了农田林网建设管理条例。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牦牛藏羊保护与发展条例,为保护甘南地方特有畜种提供了法治保障。兰州市人大常委会针对预防农业气象灾害、城乡供水等问题,制定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供水条例等,较好地发挥了立法对乡村振兴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紧扣党委部署,强化涉农监督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落地落实,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视察、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有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聚焦法律法规实施开展监督。2022年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一周年之际,省人大常委会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各市州和各县市区也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整体合力。陇南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了解情况,对创新经验做法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保证了检查效果。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农业农村现代化任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点,聚焦农作物种子、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涉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6次、专题调研10次,听取审议政府涉农专项工作报告两项,推动解决了一些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推动了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聚焦政府法定责任履行开展监督。金塔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粮食安全、农房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灌溉、机井指标审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有话问”专题电视问政活动,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现场答复代表提问,取得了良好效果。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在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对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工作评议,对评议指出的问题跟进督促整改,推动了政府责任落实,充分彰显了人大作为。白银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暂行办法,使人大监督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对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并在新闻媒体公布票决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把产业振兴作为监督重点,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专题询问”的方式,对全省乡村产业振兴情况进行监督,助力加快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乡村产业集群,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围绕保障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紧扣种业振兴行动,省人大常委会采取“执法检查 修法”的方式,对种子“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针对种质资源保护、种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健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增强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制种基地标准化建设、完善种业发展政策保障体系等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报送省委后,得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的批示肯定。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推动修订了《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果品产业、蔬菜产业、现代畜牧产业、中药材产业、农业特色产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蔬菜产业发展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梳理提出16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对此,天水市政府有针对性地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现代寒旱特色农业三年倍增行动和果品产业迭代升级、蔬菜产业提质增效、畜牧产业扩量增效、道地中药材标准化提升“四大工程”,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蔬菜、果品、畜牧三大支柱产业年收入均超百亿元,切实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助力乡村振兴
调查研究是人大重要的履职方式和监督手段。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精度、广度和深度,切实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甘肃是全国典型的干旱半干旱农业省份,水资源短缺是制约甘肃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最大瓶颈。针对这一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农业节水开展了专题调研,立足全省总体缺水与区域性、结构性、季节性缺水问题交织的实际,提出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加快全省水网建设、加大灌区现代化改造、推进节水型农业生产体系建设、加强农业节水科技创新和平台集成、健全节水投入保障机制等意见建议。调研报告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充分肯定,并被中国人大网、《甘肃日报》等党媒集中报道。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存在的问题,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围绕重点产业建设、产业链链长制实施等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着力督促政府整改落实。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调研中发现的农村乱砍滥伐林木的问题,及时召开全市制止农村乱砍滥伐林木专题询问会,有效遏制了滥伐林木现象。甘南州人大常委会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资金管理使用、特色产业发展政策落实等开展调研,督促政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酒泉市人大常委会针对人大作出的《关于禁止农村无序移民的决定》执行情况和全市移民户籍问题等开展调研,调研报告受到市委高度重视,使得移民群众30多年的户籍问题得到依法依规有序解决。金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祁连山“双百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为全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高品质“菜草畜”百亿产业链等建议列入市“十四五”规划。
创新载体平台,发挥代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也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全省各级人大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推进工作创新,搭建各类载体平台,激励和引导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伟大事业,履行代表职责、展现代表风采。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三农”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乡村振兴相关工作,邀请“三农”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与乡村振兴有关的专题调研、立法调研、工作调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排头兵”和“领头雁”作用。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组建牛、果、菜等专业型、功能型代表小组,把代表作用发挥凝聚在产业链、服务链、监督链上。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争当乡村振兴的宣传者、先行者、监督者和践行者。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打造“代表小组在产业链构建、代表作用在产业链体现”这一特色品牌,组织开展固成果促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1 n”主题实践活动,不断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定西实践。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庆阳市企业家张华通过组建“龙头企业 合作社 脱贫户”的三方产业联合体,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种羊、订单养殖、保价收购,带动脱贫户约8万人,累计兑现分红7000万元,并为修公路、建学校和养老院捐款1.68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武威市凉州区清水镇振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丽萍采用“合作社 基地 农户 市场”的经营模式,带动600多户农民增收致富,户均收入达4.2万元。兰州市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龙泉寺镇大涝池村村民唐立栋领办永登子山农民合作社,创建了“土地流转收租金、劳动就业收佣金、入股分红收股金”的联农带农机制,帮助周边370户群众增收致富。
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在乡村振兴工作实践中,像这样的人大代表还有很多,他们带头致富,彰显了代表的政治性、先进性;他们主动回馈乡亲,带动周边群众致富,彰显了代表的示范性和在群众中的号召力。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12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做好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大课题。甘肃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人大职能,自觉扛起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的神圣职责,推动人大“三农”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图片来源:甘肃人大网、陇南人大微信公众号、天水人大网、平凉人大微信公众号、金昌人大微信公众号、武威人大微信公众号
记者:张燕
开展“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搭建载体平台助力乡村振兴
11月26日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乡村产业振兴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律责任,助力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对《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这三项议题既是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五个一”行动的具体内容,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首年履职的重要工作。
今年4月以来,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立足地方人大工作实际,结合甘肃省情、农情,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主动服务全省“三农”工作大局,启动了“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五个一”行动,在进一步助力陇原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征途上迈开了新的探索步伐。
旨在以人大智慧和力量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五个一”行动包括:以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理论研讨、业务培训为重要抓手,每年制定修改一批“小切口”“小快灵”涉农地方性法规,听取一次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一次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乡村振兴活动,组织一次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理论研讨,举办一次全省人大“三农”干部业务培训。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粮食安全、现代农业技术支撑、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做好“土特产”文章等方面,把“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五个一”行动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加强指导,高起点谋划、高规格组织、高效率推动。为了确保行动见实效,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省、市、县人大农业农村机构三级联动、协调推进、同步开展。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紧跟中央重大部署、紧扣省委工作安排,立足全省“三农”工作实际,以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加强重大政策调研,细化实化措施,夯实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本领,以突出的工作成效力促甘肃人大“三农”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为我们各级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搭建了一个工作载体和履职平台。”在11月8日召开的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座谈交流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超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拓展“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实际成效,在思路上再拓展、在重点上再聚焦、在内容上再深化、在方式上再创新、在作风上再过硬,推动“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向纵深发展,努力开创人大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突出良法善治,加强农业立法助力乡村振兴
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审的《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是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由省人大主导主推的“小切口”立法,是国家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体现了分区分类建设原则,彰显了甘肃特色。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突出问题导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种畜禽管理等“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推动解决农业农村领域深层次问题,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要靠法治。2022年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既严格遵循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上位法规定,又突出甘肃特色和经验做法,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与甘肃实际紧密结合,把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细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制度措施,夯实了我省乡村振兴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石,是我省“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乡村振兴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对于促进我省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修订农作物种子、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农民教育培训、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等涉农法规16件,切实发挥了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作用。特别是《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和《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得到了全国人大农委和农业农村部的肯定。
甘肃各地地理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差异很大,存在的问题各不相同,客观要求要着眼解决问题,进行针对性立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天水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城区供水、古树名木保护、规范文明行为等,制定了城区引洮供水设施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武威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地下水资源管理、防沙治沙等问题,制定了节约用水条例、防沙治沙条例。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农田防护林保障耕地安全问题,制定了农田林网建设管理条例。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牦牛藏羊保护与发展条例,为保护甘南地方特有畜种提供了法治保障。兰州市人大常委会针对预防农业气象灾害、城乡供水等问题,制定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供水条例等,较好地发挥了立法对乡村振兴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紧扣党委部署,强化涉农监督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落地落实,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视察、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有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聚焦法律法规实施开展监督。2022年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一周年之际,省人大常委会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各市州和各县市区也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整体合力。陇南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了解情况,对创新经验做法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保证了检查效果。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农业农村现代化任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点,聚焦农作物种子、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涉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6次、专题调研10次,听取审议政府涉农专项工作报告两项,推动解决了一些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推动了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聚焦政府法定责任履行开展监督。金塔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粮食安全、农房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灌溉、机井指标审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有话问”专题电视问政活动,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现场答复代表提问,取得了良好效果。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在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对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工作评议,对评议指出的问题跟进督促整改,推动了政府责任落实,充分彰显了人大作为。白银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暂行办法,使人大监督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对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并在新闻媒体公布票决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把产业振兴作为监督重点,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专题询问”的方式,对全省乡村产业振兴情况进行监督,助力加快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乡村产业集群,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围绕保障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紧扣种业振兴行动,省人大常委会采取“执法检查 修法”的方式,对种子“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针对种质资源保护、种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健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增强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制种基地标准化建设、完善种业发展政策保障体系等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报送省委后,得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的批示肯定。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推动修订了《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果品产业、蔬菜产业、现代畜牧产业、中药材产业、农业特色产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蔬菜产业发展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梳理提出16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对此,天水市政府有针对性地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现代寒旱特色农业三年倍增行动和果品产业迭代升级、蔬菜产业提质增效、畜牧产业扩量增效、道地中药材标准化提升“四大工程”,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蔬菜、果品、畜牧三大支柱产业年收入均超百亿元,切实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助力乡村振兴
调查研究是人大重要的履职方式和监督手段。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精度、广度和深度,切实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甘肃是全国典型的干旱半干旱农业省份,水资源短缺是制约甘肃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最大瓶颈。针对这一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农业节水开展了专题调研,立足全省总体缺水与区域性、结构性、季节性缺水问题交织的实际,提出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加快全省水网建设、加大灌区现代化改造、推进节水型农业生产体系建设、加强农业节水科技创新和平台集成、健全节水投入保障机制等意见建议。调研报告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充分肯定,并被中国人大网、《甘肃日报》等党媒集中报道。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存在的问题,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围绕重点产业建设、产业链链长制实施等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着力督促政府整改落实。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调研中发现的农村乱砍滥伐林木的问题,及时召开全市制止农村乱砍滥伐林木专题询问会,有效遏制了滥伐林木现象。甘南州人大常委会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资金管理使用、特色产业发展政策落实等开展调研,督促政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酒泉市人大常委会针对人大作出的《关于禁止农村无序移民的决定》执行情况和全市移民户籍问题等开展调研,调研报告受到市委高度重视,使得移民群众30多年的户籍问题得到依法依规有序解决。金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祁连山“双百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为全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高品质“菜草畜”百亿产业链等建议列入市“十四五”规划。
创新载体平台,发挥代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也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全省各级人大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推进工作创新,搭建各类载体平台,激励和引导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伟大事业,履行代表职责、展现代表风采。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三农”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乡村振兴相关工作,邀请“三农”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与乡村振兴有关的专题调研、立法调研、工作调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排头兵”和“领头雁”作用。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组建牛、果、菜等专业型、功能型代表小组,把代表作用发挥凝聚在产业链、服务链、监督链上。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争当乡村振兴的宣传者、先行者、监督者和践行者。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打造“代表小组在产业链构建、代表作用在产业链体现”这一特色品牌,组织开展固成果促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1 n”主题实践活动,不断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定西实践。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庆阳市企业家张华通过组建“龙头企业 合作社 脱贫户”的三方产业联合体,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种羊、订单养殖、保价收购,带动脱贫户约8万人,累计兑现分红7000万元,并为修公路、建学校和养老院捐款1.68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武威市凉州区清水镇振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丽萍采用“合作社 基地 农户 市场”的经营模式,带动600多户农民增收致富,户均收入达4.2万元。兰州市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龙泉寺镇大涝池村村民唐立栋领办永登子山农民合作社,创建了“土地流转收租金、劳动就业收佣金、入股分红收股金”的联农带农机制,帮助周边370户群众增收致富。
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在乡村振兴工作实践中,像这样的人大代表还有很多,他们带头致富,彰显了代表的政治性、先进性;他们主动回馈乡亲,带动周边群众致富,彰显了代表的示范性和在群众中的号召力。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12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做好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大课题。甘肃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人大职能,自觉扛起地方人大助力乡村振兴的神圣职责,推动人大“三农”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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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