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以法治力量促使文明成为一种习惯 -ag凯发k8国际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2-12-06 10:57:14
灵台:以法治力量促使文明成为一种习惯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综合荣誉、是闪亮的城市名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甘肃省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依法监督,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以法治的力量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人大力量和人大智慧。
调查问卷
找准短板问题根源
2020年6月1日,《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在执法检查前,灵台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涉及条例的职能部门或单位组织人员在本行业或区域内开展不少于50份的问卷调查。
条例从“行为规范”对文明行为作出哪些具体规范和要求,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倡导什么”“鼓励什么”吗?
“行人乱穿马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在小区公共区域内乱拉乱建、堆放杂物及非法喷涂和胡乱张贴小广告,这些都是不文明行为。”巨星小区的王阿姨说。
“您都知道条例规定了哪些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措施?”
“一直以为文明行为是道德约束和个人自觉行为,都不知道有专门的条例规定,还有处罚措施,像这条‘随地吐痰、便溺,破坏公厕卫生,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口香糖、烟头等废弃物的,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翡翠豪庭小区的梁阿姨边填调查问卷边和工作人员交谈。
调查问卷结果显示,群众对条例知晓率仅为64%,走访了解的干部群众对条例不知晓、不了解,还不能认识到不文明行为涉嫌违法情形。比如,条例第二章“行为规范”对文明行为作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虽然开展了文明行为的宣传工作,但针对条例规定的“文明行为规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比较少。调查问卷结果显示的座谈交流中,一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仍然模糊不清,依法推动“创城”工作的法治思维还没有完全树立,运用条例规定的法律制度、法律手段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还比较欠缺。
执法检查
为创城工作支好招
2022年5月下旬,灵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深入有关机关单位、居民小区、街道、商超、医院、车站以及上良镇、朝那镇、星火乡、百里镇的部分村、学校、卫生院等单位,对文明履职、文明出行、文明施工、文明就医及维护社区文明、邻里友善、团结互助,公共场所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文明出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地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提倡什么、鼓励什么,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促进条例规定的文明行为规范家喻户晓。”
“要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工作者等重点对象开展普法教育,发挥其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社会文明风气持续向好。”
“要指导商业、餐饮业、医疗卫生、金融、交通运输等服务行业单位制定具有行业特色的文明行为服务标准,开展文明行为评比活动。”
“要建立文明办牵头、文明委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和协作配合,着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推进、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要探索建立不文明行为“黑名单”“红黑榜”及“随手拍”举报奖励等制度,依靠群众监督,加大曝光力度,把依靠教育倡导的“软引导”转变为依法治理的“硬约束”。
……
一条条建议凝聚民心,一条条意见紧扣民意。
良法善治,重在实施。灵台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执行,“此次检查从筹备到制定实施方案,再到调查问卷、现场察看、座谈交流,持续了一个月,走进街道社区,全面了解全县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并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灵台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主任邓少忠介绍道。
凝聚合力
当好文明城市保护者
7月的灵台县东大街街道两旁绿树成荫,鸟儿在枝头婉转啼叫,吃过早饭的人大代表周亚丽又一次来到东大街十字街红绿灯处开展志愿服务,制止行人乱穿马路、司机不礼让行人、随地乱扔垃圾……
这是灵台县人大代表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一个缩影。自创城工作开展以来,从街头巷尾到田间地头,从公共场所到社区旮旯,都活跃着灵台县各级人大代表的身影,他们或视察劝导,或走访村民,或宣讲法规,或发放问卷,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人大代表的力量。
“以前狭窄的街道两旁被车停放占道,堵塞拥挤,交通秩序混乱,买趟菜来回都得40分钟。现在,有防护栏,行人、车辆各不相占,感觉舒心多了。”行人刘师傅描述着规划整治后的东西两街。
灵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城市建设与文明行为促进双向发力,聚焦“一城两带两街八节点”,谋划城市更新项目4类59项,改造城区绿地公园3处,建成公共停车场7处,新增停车位558个。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并行,持续整治城市“乱象”,将东西两街打造为“严管示范街”,依法拆违拆临3027处22.66万平方米,开展杆线整治218处13.7万余米,清除违规户外广告及城市“牛皮癣”1760处,粉刷彩绘光交箱80个,更新公交站亭公益广告68幅,提升了城市文明魅力。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万余起,劝导制止不文明行为6800件次,拖移各类非机动车、机动车590余辆,清理流动摊点和违规占道1085起。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工作,2020年以来,先后创建国家级文明村3个,省级文明单位2个、文明村镇3个、文明校园2个,市级文明单位1个、文明村2个、文明社区1个,命名县级文明单位5个、文明村13个、文明社区3个。新申报抓建全国文明乡镇(校园、单位)各1个,省级文明村7个、省级文明校园9个,市级各类文明单位25个。
“从细微处着手,解决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难点和堵点,让生活更舒心。”灵台县文明办主任胡玉祥说。
文明是一个幸福的微笑,是一次温暖的搀扶,是一句礼貌的问候;文明是人们举手投足凝结成的美丽,是人们共创、共建、共享的幸福之果。“当文明成为一种习惯,大家互助互爱,就会升华为无往不胜的城市精神,我们的明天就会更美好。”一位居民这样说。
如今,灵台县上下正以拼到无力不放弃、赢到无敌赢自己的勇气和力量,全力以赴把各项创建工作和百姓幸福工程做到细致、精致、极致,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文明之花正在灵台大地竞相绽放,成为一道最美的风景。(甘肃人大客户端通讯员 张兰)